《神应经》

明 陈会;刘瑾

心气虚,则脉细;肺气虚,则皮寒;肝气虚,则气少;肾气虚,则泄利前后;脾气虚,则饮食不入。

手部二穴

疮发于手部,则自肩上高骨端(即肩穴)至第三指头爪甲端断之。以其杆当结喉下,至项后双垂之,如头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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