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材供种虚假宣传种种
一. 以包回收、签订公证台同为诱饵
这一点是最具诱惑力的。因为大多数种植者后顾之忧便是种出的中药材销往何处?可实际上供种单位一且种款到手后,寄回的所谓产品回收合同绝大多数是未经公证的,甚至根本没有合同。有些刊登广告的供种单位根本‘不是法人单位,有的直接伪造公章,使受骗者根本找不到肇事者。其实,广告销种的单位绝大多数不可能在全国各地设立回收点或根本就无回收能力,收获的药材即使回收也只能通过邮寄或托运。值得大家思考的是,如供种者就是真的以市场价包回收,贷款却拿不到。这种保证又有什么实际意义呢?
二.以“免费供种、联合种植”变相收费
这是近来比较多见的虚假广告。有些人看了令人心动的免费供种广告后。便与广告主联系。不久就会收到非法小报或其他资料,上面宣称“我是XXX地惟一一家从事中药材种植研究的科技机构“,甚至编造“中国农业部农村科技致富咨讯部“假招牌,称“我站受农业部委托,帮助广大贫困户尽快脱贫“等等,还有盖着“XXX推广站“鲜红印章的“免费供种联合种植合作申请表“、“会员申报表”,并特别说明“连同合作费、手续费、会员费等xx元邮寄我站”。至此。“免费供种、联合种植”的本来面目已真相大白。
三,任意夸大药材生产的适宜地区
所周知,不同的药材对自然条件有严格的选择,除少数品种外、均有各自的适宜生长地区。把喜冷凉气候的西洋参,引种到南方;把适宜南方生长的红花种,售价高达20-30元。有的干脆模糊概念,常常以“份”为单位售种。每份种子几十元甚至上百元,以“足种三分地”等说明其播种鼍。但每份种子究竟有多少。真正能种多少地。都没有说明。一般情况下,大部分中药材种子费用每亩在50-100元.种苗费用每亩在150~ 200元是较为正常的。
需要提请消费者注意,买种应尽量在正规单位购买,并索要发票,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摘自:《中国医药报》文/梁斌 胡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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