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的探视规定

  来源:《中国中医药报》 时间: 2004-01-01

  1、到医院探视病人,应该按照规定时间探视,探视危重病人可凭病危通知单随时探视。

  2、每周允许探视3-4次,时间为下午3-6时,传染病人一般不允许探视。

  3、探视者要先到规定地点领取探视牌,凭牌进入病房,每名病人同时限2人探视。

  4、监护病房、婴儿室、新生儿病房、隔离病房谢绝探视。学龄儿童不得进入病房,以防交叉感染,传染上疾病,影响儿童健康。

  5、病人病情不允许接见探视者时,医护人员有责任谢绝探视。

  6、代表单位来医院探望病人,需要了解病情时,凭介绍信经医务科同意,由经管医生或主治医生负责接待介绍。

  7、探视人员同时应该遵守陪护人员规定中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