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寒病诸候下(凡四十四论)
阳明病,无汗,小便不利,心中懊 ,必发黄。若被火,额上微汗出,而但小便不利,亦发黄。其人状,变黄如橘色,或如桃枝色,腹微满,此由寒湿气不散,瘀热在于脾胃故也。
此谓被下后,六七日不大便,烦热不解,腹满而痛,此为胃内有干粪,挟宿食故也。或先患寒癖,因有宿食,又感于伤寒,热气相搏,故宿食不消。
伤寒,阳脉微,而汗出少,为自和,汗出多为太过。阳明脉实,因发其汗,汗出多者,亦为太过。太过者,阳气绝于里,阳气绝于里则津液竭,热结在内,故大便牢而不通也。
伤寒,发汗后而汗出不止,津液少,胃内极干,小肠有伏热,故小便不通。
此由表实里虚,热气乘虚而入,攻于肠胃,则下黄赤汁,此热毒所为也。
此由热毒伤于肠胃,故下脓血如鱼脑,或如烂肉汁,壮热而腹痛,此湿毒瓦斯盛故也。
此由初受病时,毒热气盛,多服冷药,以自泻下,病折以后,热势既退,冷气乃动,故使心下 牢,噫哕食臭,腹内雷鸣而泄利,此由脾胃气虚冷故也。
此由寒毒瓦斯伤于太阴经也。太阴者肺也。肺主气,肺虚为邪热所客,客则胀,胀则上气
伤寒病血衄者,此由五脏热结所为也。心主于血,肝藏于血,热邪伤于心肝,故衄血也。衄者,鼻血出也。肺主于气,而开窍于鼻,血随气行,所以从鼻出。阳明病口燥,但欲漱水,不欲咽者,必衄。衄家不可攻其表,汗出额上菹急而紧,直视而不能 ,不得眠。
亡血,不可攻其表,汗出则寒栗而振。脉浮紧,发热,其身无汗,自衄者愈。
此由诸阳受邪,热初在表,应发汗而汗不发,致使热毒入深,结于五脏,内有瘀积,故吐血。
百合病者,谓无经络,百脉一宗,悉致病也。多因伤寒虚劳,大病之后不平复,变成斯疾也。其状,意欲食,复不能食,常默默,欲得卧,复不得卧,欲出行,复不能行,饮食或有美时,或有不用饮时。如强健人,而卧不能行,如有寒,复如无寒,如有热,复如无热,口苦,小便赤黄。百合之病,诸药不能治,得药则剧吐利,如有神灵者。身形如和,其人脉微数,每尿辄头痛,其病六十日乃愈。若尿头不痛,淅淅然者,四十日愈。若尿快然,但眩者,二十日愈。体证或未病而预见,或病四五日而出,或病二十日、一月微见,其状,恶寒而呕者,病在上焦也,二十三日当愈。其状,腹满微喘,大便坚,三四日一大便,时复小溏者,病在中焦也,六十三日当愈。其状,小便淋沥难者,病在下焦也,四十三日当愈。
各随其证,以治之耳。
夫狐惑二病者,是喉、阴之为病也。初得状如伤寒,或因伤寒而变成斯病。其状,默默欲眠,目瞑不得眠,卧起不安。虫食于喉咽为惑,食于阴肛为狐。恶饮食,不欲闻食臭,其人面目翕赤翕黑翕白。食于上部其声嗄,食于下部其咽干。此皆由湿毒瓦斯所为也。
凡得伤寒、时气、热病,腹内有热,又人食少,肠胃空虚,三虫行作求食,食人五脏及下部。 病之候,齿龈无色,舌上尽白,甚者唇里有疮,四肢沉重,忽忽喜眠,如此皆为虫食其肛。肛烂见五脏即死。当数看其上唇内,有疮唾血,唇内如粟疮者,则心内懊,此虫在上,食其五脏;下唇内生疮者,其人不寤,此虫食下部,皆能杀人。
此由大肠偏虚,毒瓦斯冲于肛门,故下部卒痛,甚者痛如鸟啄。
此谓病已间,五脏尚虚,客邪未散,真气不复,故旦暮犹有余热如疟状。此非真实,但客热也。
此谓经发汗、吐、下以后,腑脏空虚,津液竭绝,肾家有余热,故渴。
夫卫气昼行于阳,夜行于阴。阴主夜,夜主卧,谓阳气尽,阴气盛,则目瞑矣。今热气未散,与诸阳并,所以阳独盛,阴偏虚,虽复病后,仍不得眠者,阴气未复于本故也。
其人血气先虚,复为虚邪所中,发汗、吐、下之后,经络损伤,阴阳竭绝,热邪始散,真气尚少,五脏犹虚,谷神未复,无津液以荣养,故虚羸而生病焉。
此由阳明太阴受病,被下之后,其热已除,而脾胃为之虚冷,谷气未复,故不能食也。
夫诸阳在表,阳气虚则自汗。心主于汗,心脏偏虚,故其液妄出也。
夫人先瘀结在内,因伤寒病,若热搏于久瘀,则发热如狂;若有寒,则小腹满,小便反利,此为血瘀。宜下之。其脉沉结者,血证谛也。
肝开窍于目。肝气虚,热乘虚上冲于目,故目赤痛;重者生疮翳、白膜、 肉。
此由热毒瓦斯从内而出,循经络攻于手足也。人五脏六腑井荥俞,皆出于手足指,故毒从脏腑而出。
人阴阳俱虚,湿毒瓦斯与风热相搏,则荣卫涩,荣卫涩则血气不散,血气不散则邪热致壅,随其经络所生而流肿也。
此谓风毒湿气,滞于肾经。肾主腰脚,今肾既湿,故脚弱而肿。其人小肠有余热,即小便不利,则气上,脚弱而气上,故为香港脚也。
霍乱吐下,利止后,更发热。伤寒其脉微涩,本是霍乱,今是伤寒,却四五日,至阴经上,转入阴当利,本素呕下利者,不治。若其人似欲大便,但反失气而仍不利,是为更属阳明,便必强,二十二日愈。所以然者,经竟故也。下利后盒饭强,强则能食者愈。今反不能食,到后经中颇能食,复过一经能食,过之一日当愈。若不愈者,不属阳明也。恶寒脉浮而后利,利止必亡血。
病后邪气未散,阴阳尚虚,因为劳事,致二气交争,阴胜则发寒,阳胜则发热,故寒热往来,有时休作,而成疟也。
此谓大渴饮水,而小便多也。其人先患劳损,大病之后,肾气虚则热,热乘之则肾燥,肾燥则渴,渴则引水,肾虚则不能制水,故饮水数升,小便亦数升,名曰渴利也。
邪客于肺,肺主声而通于气。今外邪与真气相搏,真气虚而邪气胜,故声为之不通也。
邪热乘于肾,则阴气虚,阴气虚则梦交通。肾藏精,今肾虚不能制于精,故因梦而泄。
伤寒病新瘥,津液未复,血气尚虚,若劳动早,更复成病,故劳复也。若言语思虑则劳神,梳头澡洗则劳力,劳则生热,热气乘虚还入经络,故复病也。其脉沉紧者,宜下之。
伤寒病后,多因劳动不节,饮食过度,更发于病,名之为复。复者,谓复病如初也。此由经络尚虚,血气未实,更致于病耳。令预服药及为方法以防之,故云令不复也。
夫伤寒病新瘥,未满百日,气力未平复而以房室者,略无不死也。有得此病,愈后六十日,其人已能行射猎,因而房室,即吐涎而死。病虽云瘥,若未平复,不可交接,必小腹急痛,手足拘拳,二时之间亡。《范汪方》云∶故督邮顾子献,得病已瘥未健,诣华敷视脉,敷曰∶虽瘥尚虚,未平复,阳气不足,勿为劳事也,余劳尚可,女劳即死。临死当吐舌数寸。献妇闻其瘥,从百余里来省之,住数宿止,交接之间,三日死。妇人伤寒,虽瘥未满百日,气血骨髓未牢实,而合阴阳快者,当时乃未即觉恶,经日则令百节解离,经络缓弱,气血虚,骨髓空竭,便恍恍吸吸,气力不足,着床不能动摇,起居仰人,食如故,是其证也。丈夫亦然。其新瘥,虚热未除而快意交接者,皆即死。若瘥后与童男交接者,多不发复,复者,亦不必死。
伤寒之病,但人有自触冒寒毒之气生病者,此则不染着他人。若因岁时不和,温凉失节,人感其乖戾之气而发病者,此则多相染易。故须预服药,及为方法以防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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