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中药标准提取物替代原生药有利于保护中药资源

  做客专家:植物提取物专家、湖南九汇现代中药有限公司总经理、湖南大学

  兼职教授 曾建国

  中药制剂的原料药一般是中药材和饮片,但两者在质量控制上存在一定难度。

  根据中药标准提取物的特点,用其取代原生药作为中药制剂的直接原料药,将是

  重要发展趋势。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的《中药配方颗粒管理暂行规定》在

  一定程度上已经对此进行了阐述。

  以中药标准提取物作为中药制剂的直接原料药,有利于针对整中药生产过

  程的关键点,从基础环节上解决中药制剂质量控制和物质基础等方面的难题,从

  而有助于解决“怎样把相对不稳定的原药材制成相对稳定的制剂产品”一难题。

  例如,对不同产地的原料,可采用拼配投料的方式,而在投料前不改变工艺来解

  决质量稳定性问题。

  中药材品种繁多、产地不一,存在着同名异物或同物异名的情况,就是同一

  品种的药材,往往也会因生长条件、采收季节、加工方法和贮藏条件的不同而在

  质量上存在差异。因此,《中国药典》对中药材从性状、鉴别、含量测定等质量

  控制方面提出了严格的要求,这无疑对提高中药材及其制剂的质量起着重要的作

  用。但是,在有些情况下,某些规定却阻碍了对中药资源的合理利用。如《中国

  药典》规定,黄芩干燥品中黄芩苷的含量不得少于9.0%。但在生产实践中,受

  多种因素的影响,原生药中黄芩苷含量常常达不到9.0%。如果因此就弃之不用,

  会造成药材资源的极大浪费。对此,可以中药标准提取物作为原料药。因标准提

  取物是多种药效物质的集合,其主要药效物质有一定的定量指标;另外,在一定

  限度内,对于那些含量测定不符合标准的提取物,还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利用现

  代科技手段对其主要药效物质进行定量配置,使之达到标准提取物的要求。这些

  措施均有利于充分、合理地利用中药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