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人妊娠病脉证并治第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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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曰:妇人得平脉,阴脉小弱,其人渴,不能食,无寒热,名妊娠,主之。于法六十日,当有此证,设有医治逆者,□一月加吐下者,则绝之。
【注】
妇人经断得平脉,无寒热,则内外无病,其人渴不能食,乃妊娠恶阻之渐也。故阴脉虽小弱,亦可断为有孕。但恶阻,于法六十日当有此证,设医不知是孕,而治逆其法,□一月即有此证也。若更加吐下者,则宜绝止医药,听其自愈可也。然脉平无寒热,用,与妊娠渴不能食者不合,且文义断续不纯,其中必有脱简。
【集注】
徐彬曰:平脉者,不见病脉,一如平人也。阴脉小弱者,脉形小不大,软弱无力,非细也。诸脉既平,而独下焦阴脉,微见不同,是中、上二焦无病,乃反见渴不能食之证,则渴非上焦之热,不能食亦非胃家之病矣。少阳有嘿嘿不欲食之证,今无寒热亦无少阳表证可疑矣。是渴乃阴火上炽,不能食乃恶心阻食,阴脉小乃胎元蚀气,故曰:名妊娠也。
李□曰:此节病证,即妊娠恶阻是也。寸为阳脉主气,尺为阴脉主血,阴脉小弱者,血不足也,血以养胎,则液竭而渴。又脾为坤土,厚德载物,胎气赖以奠安,不能食者,脾气弱也。凡有他病而渴不能食者,脉必不平而有寒热,今虽不能食,反得平脉,又无寒热,故主妊娠。
(见下利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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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人宿有症病,经断未及三月,而得漏下不止,胎动在脐上者,为症痼害。妊娠六月动者,前三月经水利时,胎也;下血者,后断三月,?[也。所以血不足者,其症不去故也,当下其症,主之。
【注】
经断有孕,名曰妊娠。妊娠下血,则为漏下。妇人宿有症痼之疾而育胎者,未及三月而得漏下,下血不止,胎动不安者,此亦症痼害之也,已及六月而得漏下,下血胎动不安者,此亦症痼害之也。然有血?[成块者,以前三月经虽断,血未盛,胎尚弱,未可下其症痼也。后三月血成?[,胎已强,故主之桂枝,当下其症痼也。此示人妊娠有病当攻病之义也。此条文义不纯,其中必有阙文,姑存其理可也。
【集注】
娄全善曰:凡胎动,多当脐,今动在脐上者,故知是症也。
程林曰:此有症病而怀胎者,虽有漏血不止,皆症痼之为害,非胎动胎漏之证,下其症痼,妊娠自安。此『内经』所谓:有故无殒,亦无殒也。
方氏曰:胎动胎漏皆下血,而胎动有腹痛,胎漏无腹痛,故胎动宜行气,胎漏宜清热。
魏荔彤曰:胎与?[之辨,当于血未断之前三月求之。前三月之经水顺利,则经断必是胎。前三月有曾经下血者,则经断必成?[。
右五味,末之,炼蜜和丸,如兔屎大,每日食前服一丸,不知加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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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人怀娠六、七月,脉弦,发热,其胎愈胀,腹痛恶寒者,少腹如扇,所以然者,子藏开故也,当以温其藏。(方未见)
【注】
妇人怀娠六、七月,脉弦发热,似表证也;若其胎愈胀,腹痛恶寒,而无头痛身痛,则非表证也。少腹如扇状,其恶寒如扇风之侵袭也。所以然者,因其人阳虚子藏开,寒邪侵入,故用温子藏而逐寒。但方缺,文亦不纯,必有残缺。
【集注】
程林曰:胎胀腹痛,亦令人发热恶寒,少腹如扇者,阴寒胜也。妊娠阴阳调和,则胎气安,今阳虚阴盛,不能约束胞胎,故子藏为之开也。汤用以温经。
李□曰:按子藏即子宫也。脐下三寸为关元,关元左二寸为胞门,右二寸为子户,命门为女子系胞之处,非谓命门即子藏也。盖命门是穴名,在腰后两肾中,附脊骨之第十四椎之两旁。今经文明说少腹如扇者,子藏开,则子藏在少腹明矣。岂有在少腹者,而反谓其在脊后者乎?此误也。
尤怡曰:脉弦发热,有似表证,而乃身不痛而腹反痛,背不恶寒而腹反恶寒,甚至少腹阵阵作冷,若或扇之者,其所以然者,子藏开不能阖,而风冷之气乘之也。夫藏开风入,其阴内胜,则其脉弦为阴气,而发热且为格阳矣。胎胀者,热则消,寒则胀也。附子汤方未见,然温里散寒之意概可推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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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曰:妇人有漏下者,有半产后,因续下血都不绝者,有妊娠下血者,假令妊娠腹中痛,为胞阻,主之。
【注】
五、六月堕胎者,谓之半产。妇人有漏下、下血之疾,至五、六月堕胎而下血不绝者,此症痼之害也。若无症痼下血,惟腹中痛者,则为胞阻。胞阻者,胞中气血不和,而阻其化育也,故用温和其血,血和而胎育也。
【集注】
程林曰:漏下者,妊娠经来,脉经以阳不足谓之激经也。半产者,以四、五月堕胎,堕胎必伤其血海,血因续下不绝也。若妊娠下血腹中痛,为胞阻,则用以治。
尤怡曰:妇人经水淋沥,及胎产前后下血不止者,皆冲任脉虚,而阴气不能守也,是惟胶能补而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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