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性中毒的处理原则

  (一) 迅速排除毒物

  1.吸入性:应迅速使患者脱离中毒环境,呼吸新鲜空气,解开衣扣,及时吸出呼吸道分泌物,必要时吸氧及人工呼吸。

  2.接触性中毒:除去污染毒物的衣服,一般用清水洗净体表,毛发及甲缝内毒物(不用热水,以免血管扩张,增加毒物吸收)。

  食物中毒

  ⑴催吐:

  ①用手指或压舌板刺激咽后壁诱发呕吐

  ②硫酸铜1.0g加水50-100ml口服。

  ③盐酸阿朴吗啡5-8mg 肌注。但有中枢神经系统抑制症状者不宜用。

  有下列情况时禁用催吐法:

  ①昏迷病人;②抽搐未控制者;③腐蚀性毒物;④汽油、煤油;⑤同时患有食道静脉曲张主动脉瘤、严

  重者。

  ⑵洗胃:一般于进食毒物4-6 小时内有效。用1:2000~1:5000高锰酸钾或温水4000-5000ml洗胃(每次不超

  过300ml)。

  注意事项:

  ①昏迷病人以防胃内容物进入气管。

  ②病人应先迅速给予升压药物,当收缩压维持在13.3~12.0kpa(100-90mmhg)后再进行洗胃。

  ③腐蚀性毒物或患有上消化道出血、胃穿孔、食道静脉曲张者不宜洗胃。

  ④洗胃的同时应给特殊及其他对症治疗。

  ⑶导泻:

  ①常用25%硫酸钠30~60ml或50%硫酸镁40~50ml洗胃后由胃管注入,不宜用油类泻剂。

  ②高压盐水灌肠。

  ⑷吸附剂及粘膜保护挤。

  ①对粘膜有腐蚀或刺激作用的毒物可服用润泽药,如:牛奶、生蛋清、花生油、、面粉糊等。

  ②通用解毒剂,含活性炭2份,硫酸镁1份,鞣酸1份,每次15-20g。

  (二)促进毒物排泄

  静脉滴注10%葡萄糖及生理盐水,促进利尿,如尿量过少,可静脉注射50%葡及萄糖60-100ml,或静脉滴注

  20%甘露醇100-250ml。

  (三)特效解毒剂

  (四)血液透析

  适用于:⑴可析性毒物中毒:安定药、镇静药、安眠药中毒水杨酸盐中毒;醇类中毒;抗菌药物中毒等。

  ⑵肾毒性物质中毒:如重金属盐、铋、二氯化汞、氯化钾、毒 、磺胺药及各种造影剂等。

  (五)血液灌流

  (六)高压氧疗法

  主要用于一氧化碳、巴比妥类中毒、中毒性肺水肿及中毒引起心博骤停,经抢救复苏后脑缺氧者。

  (七)换血疗法

  (八)对症处理

  要根据具体情况有目的地施行,主要是针对下述几个方面:

  1、控制惊厥

  2、抢救呼吸衰竭

  3、抗休克

  4、纠正水、电解质紊乱及。

  5、治疗和保护重要器官的功能。

  6、预防和治疗继发感染

  7、做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