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败血症诊断有何标准

  新生儿败血症诊断标准是什么?血培养是唯一标准吗?不做血培养能诊断吗?

  败血症(septicemia)是一种严重的全身性感染。在身体体抗力减弱或(和)各种致病菌或条件致病菌侵入血循环,在其中生长繁殖释放大量毒素,引起严重的全身性感染,称为败血症。目前常见的致病菌g :以金葡菌为主,表皮葡萄球菌、白色葡萄球菌也逐渐增加;g-:以大肠杆菌为主,真菌:以白色念珠菌为主。条件致病菌有增加的趋势。一般表现,全身症状较重,常常表现为原因不明的急性长期高热,伴有畏寒寒战、出汗、头痛呕吐腹痛、关节痛等症状,精神萎靡烦躁不安面色苍白或发灰,呼吸及心跳增快,皮肤可见瘀点或皮疹,肝脾淋巴结肿大。2、wbc↑、n↑,有核左移现象,细胞内有中毒颗粒及空泡,crp↑,前白蛋白↓,转铁蛋白↓。3、血培养(+)是确诊的重要依据,反复抽血培养可以提高阳性率;病灶分泌物培养和血培养获得相同的细菌时更有诊断意义。

  如果多次培养还是阴性,但临床症状支持,也不排除是败血症的可能,毕竟有假阴性存在的可能性,至少可以诊断为临床败血症。

  一、诊断

  (一) 易感因素

  1。 母亲的病史:母亲妊娠及产时的感染史(如泌尿道感染、绒毛膜羊膜炎等) ,母亲产道特殊细菌的定植,如b 组溶血性链球菌( gbs) 、淋球菌等。

  2。 产科因素:胎膜早破,产程延长,羊水混浊或发臭,分娩环境不清洁或接生时消毒不严,产前、产时侵入性检查等。

  3。 胎儿或新生儿因素:多胎,宫内窘迫,早产儿、小于胎龄儿,长期动静脉置管,气管插管,外科手术,对新生儿的不良行为如挑“马牙”、挤乳房、挤等,新生儿皮肤感染如脓疱病、尿布性及脐部、肺部感染等也是常见病因。

  (二) 病原菌

  我国以葡萄球菌和大肠埃希菌为主,凝固酶阴性葡萄球菌(cns) 主要见于早产儿,尤其是长期动静脉置管者;金黄色葡萄球菌主要见于皮肤化脓性感染;产前或产时感染以大肠埃希菌为主的革兰阴性( g- ) 菌较常见。气管插管机械通气患儿以g- 菌如绿脓杆菌、克雷伯杆菌、沙雷菌等多见。

  (三) 临床表现

  1。 全身表现: (1) 体温改变:可有发热或低体温。(2) 少吃、少哭、少动、面色欠佳、四肢凉、体重不增或增长缓慢。(3) 黄疸:有时是败血症的惟一表现,严重时可发展为胆红素脑病。(4) 表现:四肢冰凉,伴花斑,股动脉搏动减弱,毛细血管充盈时间延长,血压降低,严重时可有弥漫性血管内凝血(dic) 。

  2。 各系统表现: (1) 皮肤、粘膜:硬肿症,皮下坏疽,脓疱疮,脐周或其他部位蜂窝织炎,甲床感染,皮肤烧灼伤,瘀斑、瘀点,口腔粘膜有挑割损伤。(2) 消化系统:厌食腹胀、呕吐、,严重时可出现中毒性肠麻痹或坏死性小肠结(nec) ,后期可出现肝脾肿大。(3) 呼吸系统:气促、发绀呼吸不规则或呼吸暂停。(4) 中枢神经系统:易合并化脓性脑膜炎。表现为嗜睡、激惹、惊厥、前囟张力及四肢肌张力增高等。(5) 心血管系统:感染性心内膜炎感染性休克。 血液系统:可合并血小板减少出血倾向。(7) 泌尿系统感染

  其他:骨关节化脓性炎症、骨髓炎及深部脓肿

  (四) 实验室检查

  1。 细菌学检查: (1) 细菌培养:尽量在应用抗生素前严格消毒下采血做血培养,疑为肠源性感染者应同时作厌氧菌培养,有较长时间用青霉素类和头孢类抗生素者应做l 型细菌培养。怀疑产前感染者,生后1 h 内取胃液及外耳道分泌物培养,或涂片革兰染色找多核细胞和胞内细菌。必要时可取清洁尿培养。脑脊液、感染的脐部、浆膜腔液以及所有拔除的导管头均应送培养。(2) 病原菌抗原及dna 检测:用已知抗体测体液中未知的抗原,对gbs 和大肠杆菌k1 抗原可采用对流免疫电泳,乳胶凝集试验及酶链免疫吸附试验(el isa) 等方法,对已使用抗生素者更有诊断价值; 采用16srrna 基因的聚合酶链反应( pcr) 分型、dna 探针等分子生物学技术,以协助早期诊断。

  2。 非特异性检查: (1) 白细胞(wbc) 计数:出生12 h 以后采血结果较为可靠。wbc 减少( < 5 ×109/ l) ,或wbc 增多( ≤3 d 者wbc > 25 ×109/ l ; > 3 d 者wbc > 20 ×109/l) 。(2) 白细胞分类: 杆状核细胞/ 中性粒细胞(immature/total neutrophils , i/ t) ≥0。 16 。(3) c2反应蛋白(crp) :为急相蛋白中较为普遍开展且比较灵敏的项目,炎症发生6~8 h后即可升高, ≥8μg/ ml (末梢血方法) 。有条件的单位可作血清前降钙素(pct) 或白细胞介素6 ( il26) 测定。(4) 血小板≤100 ×109/ l 。(5) 微量血沉≥15 mm/ 1h。

  五) 诊断标准

  1。 确定诊断:具有临床表现并符合下列任一条: (1) 血培养或无菌体腔内培养出致病菌; (2) 如果血培养标本培养出条件致病菌,则必须与另次(份) 血、或无菌体腔内、或导管头培养出同种细菌。

  2。 临床诊断:具有临床表现且具备以下任一条: (1) 非特异性检查≥2 条。(2) 血标本病原菌抗原或dna 检测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