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孕产期妇女甲流防治指南(试行) 修订历史

心气虚,则脉细;肺气虚,则皮寒;肝气虚,则气少;肾气虚,则泄利前后;脾气虚,则饮食不入。

关于孕产期妇女甲流防治指南(试行)

《孕产期妇女甲型H1N1流感防治指南(试行)》由卫生部于2009年12月30日发布。供医疗卫生机构在甲型H1N1流感防治工作中使用。孕产期妇女甲型H1N1流感防治指南(试行)孕产期妇女出现流感样症状后,较易发展为重症病例,特点是病程进展快、病情重,应当给予高度重视。根据2009年10月12日卫生部办公厅印发的《甲型H1N1流感诊疗方案(2009年第三版)》(以下简称《诊疗方案》),特制定孕产期妇女甲型H1N1流感防治指南,供参考。一、孕产期妇女甲型H1N1流感的预防(一)对象。1.所有孕产期妇女均为重点预防对象。2.孕产期妇女有以下疾病或状况者,在患甲型H1N1流感后更易发展为重危病例,应予以高度重视:(1)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心血管系统疾病、肾病、肝病、血液系统疾病、神经系统及神经肌肉疾病、代谢及内分泌系统疾病、免疫功能抑制(包括应用免疫抑制剂或HIV感染等致免疫功能低下)者;(2)肥胖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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