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气虚,则脉细;肺气虚,则皮寒;肝气虚,则气少;肾气虚,则泄利前后;脾气虚,则饮食不入。
有序性原理系统论的主要原理之一,认为系统的整体性的质的规定性在于系统的有序性。这条原理的基本观点是:首先,有序性是各种系统所共有的根本性质,系统的有序性是系统的整体性的内在本质。系统的整体性的根源在于要素与要素、要素与系统、系统与环境的交互作用,但并非任何交互作用都可以形成系统的整体性,只有有序的即按一定的要求确定和规则的交互作用才可以形成和维持系统的整体性;否则,无序的交互作用干扰和破坏系统的整体性。而系统的整体性的强弱,主要在于系统的要素间相互关系的有序化程度,有序度高则整体性强,有序度低则整体性弱,有序度为0则没有整体性即不成为系统。其次,系统的有序度是变化的。任何现实系统都是有序与无序的对立统一,既不是绝对的有序也不是绝对的无序,在一定条件下保持在一定有序度上,随着条件的变化,系统的有序度可以由高到低或由低到高的变化,它对应着系统的整体性由强到弱或由弱到强的变化,有序度下降到一定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