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籍中的立法处方

关联数据

心气虚,则脉细;肺气虚,则皮寒;肝气虚,则气少;肾气虚,则泄利前后;脾气虚,则饮食不入。

关于立法处方

立法处方是辨证论治过程的重要一环。通过辨证,确定为某种病症后,根据其病因病机和脏腑所属,订立治疗原则(立法),并据以选用方药或方穴(处方)。如风温病初起,邪在肺卫,乃立辛凉解表之法,处以辛凉之剂银翘散,随证加减。如感冒属风寒证者,乃立祛风散寒、解表宣肺之法,取手太阴、阳明和足太阳经穴为主,如列缺、合谷、风门、风池等,针用泻法,并可加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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