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酰吉他黴素顆粒

心氣虛,則脈細;肺氣虛,則皮寒;肝氣虛,則氣少;腎氣虛,則泄利前後;脾氣虛,則飲食不入。

1 拼音

yǐ xiān jí tā méi sù kē lì

2 藥品標準

2.1 正式名

乙酰吉他黴素顆粒

2.2 漢語拼音

Yixianjitameisu Keli

2.3 標準號

WS-443(X-383)-95

2.4 拉丁文或英文

GRANULES ACETYLKITASAMYCINUM

2.5 主要活性成分

乙酰吉他黴素吉他黴素計算,應爲標示量的90.0~110.0%。

2.6 性狀

淡澄色顆粒;氣芳香、味甜。

2.7 鑑別

取本品適量,研細,加醋酸乙酯適量,搖勻,過濾,取濾液蒸乾,殘渣乙酰吉他黴素鑑別(1)、(2)項下試驗,顯用同結果。

2.8 檢查

除粒度外,應符合顆粒劑項下有關的各項規定(衛生部藥品標準1992年二部第一冊附錄3頁)。

2.9 含量測定

取裝量差異項下的內容物,混合均勻,精密稱取適量(約相當於吉他黴素0.1g),置100ml量瓶中,加甲醇50ml溶解後,加水稀釋至刻度,搖勻,在37℃放置24小時,照乙酰吉他黴素項下的方法測定,即得。

2.10 作用與用途

2.11 用法與用量

2.12 注意

對本品及其它大環內酯類藥有過敏史者禁用。服藥期間若出現皮膚發紅、皮疹等症狀。應中止服用。

2.13 劑量

口服,成人一次0.2~0.4g,每日3~4次,每日總量0.8~1.2g:兒童每日每公斤體重用藥劑量爲25~50mg,分3~4次服用,療程7~14天。或遵醫囑。

2.14 標示量

2.15 類別

抗生素類藥。

2.16 製劑

口服,成人一次0.2~0.4g,每日3~4次,每日總量0.8~1.2g:兒童每日每公斤體重用藥劑量爲25~50mg,分3~4次服用,療程7~14天。或遵醫囑。

2.17 規格

1g∶10萬單位(按吉他黴素計算)。

2.18 貯藏

密封,在乾燥保存

2.19 有效期

暫定一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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