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兒急性呼吸衰竭

心氣虛,則脈細;肺氣虛,則皮寒;肝氣虛,則氣少;腎氣虛,則泄利前後;脾氣虛,則飲食不入。

1 拼音

xiǎo ér jí xìng hū xī shuāi jié

2 註解

急性呼吸衰竭爲小兒常見急症的一種。它指由於呼吸中樞,或呼吸系統原發或繼發病變,引起通氣或換氣功能障礙,出現缺氧或二氧化碳瀦留而引起一系列生理功能代謝紊亂的臨牀綜合症,稱呼吸衰竭。急驟起病者爲急性呼吸衰竭,患兒表現爲發紺、呼吸困難、呼吸不規則、節律不整等症狀。本症預後較差,死亡率高,但隨着醫療水平的提高,呼吸機的使用,治癒率有所提高。

3 臨牀表現

1.發紺和低氧血癥,表現青紫或蒼白。

2.煩躁或昏睡、多汗,重者昏迷抽搐

3.呼吸困難,表現爲頻率及節律改變。

4.胸悶心悸心律紊亂,肺水腫及左心衰

5.消化道紊亂:可有嘔吐出血、甚至腸麻痹,以及肝功能異常。

4 診斷依據

1.各種因素(可爲呼吸、迴圈、神經系統疾病及藥物等)引起呼吸功能嚴重損害導致缺氧或二氧化碳瀦留,出現一系列生理功能紊亂和代謝的臨牀綜合症

2.呼吸功能紊亂:有嚴重呼吸困難,發紺、呼吸頻率及節率改變。

3.心血功能紊亂:早期血壓升高,晚期血壓下降,周圍毛細血管靜脈擴張,心律紊亂,肺水腫,甚至右心衰竭。

4.神經系統紊亂:抑制症狀嗜睡昏迷興奮症狀煩躁頭痛精神錯亂、抽搐瞳孔縮小、視神經乳頭水腫等。

5.消化系統紊亂:腹脹嘔吐上消化道出血及肝功能損害症狀

6.酸堿平衡失調及水電解質紊亂表現。

7.血氣分析:靜息狀態下,呼吸空氣時,PaO2〈6.67KPa(50mmHg)或PaCO2〉6.67KPa(50mmHg)。

5 治療原則

1.病因治療。

2.保持呼吸道通暢。

3.氧氣療法:鼻吸氧或機械正壓給氧。

4.支氣管擴張藥物的應用。

5.呼吸興奮劑的應用。

6.強心藥血管活性藥物

7.維持水、電解質及酸堿平衡

8.機械呼吸器的應用。

9.抗生素應用。

6 用藥原則

1.早期呼衰,給予鎮靜,吸氧,保持呼吸道暢通,對病因進行治療。

2.呼衰、呼吸困難喘息者,還需用止喘藥(如氨茶鹼異丙腎上腺素舒喘靈等)或加用激素

3.呼吸節律不整者,常用洛貝林,而同時存在心功能不全乾,可選用尼可剎米。使用中樞興奮劑,必需在呼吸道通暢及加強吸氧下使用。

4.按情況酌用支援療法和能量合劑脫水劑、血管活性藥物和強心劑(西地蘭立其丁、654-2)等藥物

5.嚴重呼衰者,通常需要人工呼吸器進行供氧和維持有效呼吸功能

7 輔助檢查

1.呼吸衰竭:框限“A”的2、5項必須檢查,對瞭解水電解質紊亂及診斷,指導治療具重大意義。

2.嚴重病例,常有心衰及肝功能異常,故需檢查框限“A”的3、4項和“B”的第4項。

3.有條件的可檢查框限“B”的1、2項,對呼吸衰竭的預後有意義。

4.如有迴圈不良,心衰或DIC者,可查框限“B”的3、5項。

8 療效評價

1.治癒 (1)呼吸衰竭的所有症狀消失。 (2)血氣分析:PaO2、SO2、PaCO2已恢復正常。 (3)血PH在正常範圍,血鉀、鈉、氯、鈣、鎂等恢復正常範圍。

2.好轉 (1)呼吸衰竭的所有症狀有改善或緩解。 (2)血氣分析:〈9.42KPa(70mmHg),PaO2〉6.76KPa(〉50mmHg),SO2〉80%,PaCO2〈6.76KPa(〈50mmHg)。 (3)血PH基本正常,血鉀、鈉、氯、鈣、鎂等大部分接近或恢復正常。

3.未愈:經治療無改善或病情加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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