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概述
微量元素(trace element)又稱痕量元素,是指在人體內的含量小於0.01%體重的礦物質[1]。微量元素分爲三類:第一類爲人體必需的微量元素,有鐵、碘、鋅、硒、銅、鉬、鉻、鈷8種;第二類爲人體可能必需的微量元素,有錳、硅、鎳、硼、釩5種;第三類爲具有潛在毒性,但在低劑量時,對人體可能是有益的微量元素,包括氟、鉛、鎘、汞、砷、鋁、鋰、錫8種[1]。
微量元素亦稱“微量營養元素”。指生物營養所必需,但每日只需痕量的無機元素。包括人和動物組織中含量在萬分之一以下或μg/kg範圍內的元素,以及植物生活所必需但需要量在培養液中少於百萬分之一的元素。自然界存在的90多種元素中,微量元素約有30種,按生物需要情況的不同,可分爲人或動物生理必須的,可能是不可少的;並非不可少或有毒的。世界衛生組織公佈的被認爲是人體必需的微量元素有14種,即鐵、碘、鋅、錳、鈷、銅、鉬、硒、鉻,鎳、鐋、硅、氟和釩。微量元素占人體總質量的0.03%左右。這些微量元素在體內的含量雖小,但在生命活動過程中的作用是十分重要的。
目前多數科學家比較一致的看法,認爲生命必需的元素共有28種,在28種生命元素中,按體內含量的高低可分爲宏量元素(或常量元素)和微量元素。
大多數微量元素的功能是作爲酶的輔因子或輔基的成分,以下列3種方式之一起作用:
(1)必需微量元素可能已具有催化某化學反應的遺傳活性,但被酶蛋白大大增強了,鐵和銅是這種情況;
(2)微量金屬離子可能與底物和酶的活性部位生成複合物,因而將後二者拉在一起,並使之處於活性形式;
(3)必需金屬離子的功能可能是在催化循環的某些點上作爲有力的收回電子的試劑。常把表現活性時需要金屬離子的酶叫做金屬酶。
4 人體內化學元素的來源
(1)岩石風化後通過土壤、水、食物進入機體。近年來證實生物體的化學組成同所生存地區的地質環境有密切關係。微量元素過多或缺乏而引起的疾病、往往具有明顯的地區性。如缺碘地區出現的地方性甲狀腺腫和含氟過多地區常出現的地方性氟中毒。
5 微量元素在人體內的生理功能
(2)是體內各種酶的組成成分和激活劑,已知體內千餘種酶大都含有一個或多個微量金屬元素;
(3)參與激素作用,調節重要生理功能,如碘參與甲狀腺素的合成;
(4)一些微量元素可影響核酸代謝。核酸是遺傳信息載體。它含有濃度相當高的微量元素,如鉻、鈷、銅、鋅、鎳、釩等。這些元素對核酸的結構、功能和DNA的複製都有影響。
6 微量元素的營養和毒害作用
微量元素和其他元素一樣,受體內平衡機制的調節和控制。攝入量不足,會發生某種元素缺乏症,但攝入量過多,也會發生微量元素積聚而出現急、慢性中毒,甚至成爲潛在的致癌物質。微量元素的營養和毒害作用的研究,目前主要集中在下述幾個方面:
(1)微量元素在體內的含量(高限、低限和正常值範圍)、分佈和靶器官;
(2)攝入量過多或過少對人體健康的影響以及與常見疾病的相關性;
7 參考資料
- ^ [1]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WS/T 476—2015 營養名詞術語[Z].2015-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