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國家基本藥物
序號 | 基本藥物目錄序號 | 藥品名稱 | 劑型 | 規格 | 單位 | 零售指導價格 | 類別 | 備註 |
596 | 84 | 維拉帕米 | 片劑 | 40mg*30 | 盒(瓶) | 5元 | 化學藥品和生物製品部分 | * |
597 | 84 | 維拉帕米 | 片劑 | 40mg*24 | 盒(瓶) | 4元 | 化學藥品和生物製品部分 | |
598 | 84 | 維拉帕米 | 片劑 | 120mg*30 | 盒(瓶) | 11.6元 | 化學藥品和生物製品部分 | |
599 | 84 | 維拉帕米 | 片劑 | 240mg*10 | 盒(瓶) | 6.8元 | 化學藥品和生物製品部分 | |
600 | 84 | 維拉帕米 | 注射劑 | 5mg:2ml | 瓶(支) | 0.94元 | 化學藥品和生物製品部分 | *△ |
601 | 84 | 維拉帕米 | 注射劑 | 5mg | 瓶(支) | 1.9元 | 化學藥品和生物製品部分 | |
602 | 84 | 維拉帕米 | 注射劑 | 10mg | 瓶(支) | 3.3元 | 化學藥品和生物製品部分 | |
603 | 84 | 維拉帕米 | 注射劑 | 5mg(凍乾粉) | 瓶(支) | 3.9元 | 化學藥品和生物製品部分 | |
604 | 84 | 維拉帕米 | 注射劑 | 10mg(凍乾粉) | 瓶(支) | 6.7元 | 化學藥品和生物製品部分 |
注(化學藥品和生物製品部分):
1、表中備註欄標註“*”的爲代表品。
2、表中代表劑型規格在備註欄中加註“△”的,該代表劑型規格及與其有明確差比價關係的相關規格的價格爲臨時價格。
注(中成藥部分):
2、表中備註欄加註“△”的劑型規格,及同劑型的其他規格爲臨時價格。
4 概述
維拉帕米爲鈣通道阻滯劑,用於治療心律不齊,主要是室上性心律不齊。能擴張血管增加冠脈流量及腎血流量,有緩和降壓作用,減弱心肌收縮力,降低心肌耗氧量,用於冠心病的治療。本藥主要損害心臟、消化系統(肝臟)等。
5 維拉帕米介紹
5.1 藥品名稱
5.2 英文名稱
Verapamil ,Cordilox, Iproveratril, Isoptin, Vasolan
5.3 別名
異搏定;異搏停;戊脈安;凡拉帕米;蓋衡;鹽酸維拉帕米緩釋片;鹽酸維拉帕米;Isoptin;Veraloc;Iproveratril
5.4 分類
5.5 劑型
1.片劑: 40mg;
2.緩釋片劑:240mg;
3.注射劑:2ml,5ml。
5.6 維拉帕米的藥理作用
維拉帕米爲苯烷胺類鈣通道阻滯劑,可抑制細胞膜鈣通道,使鈣內流受阻,故能抑制慢反應細胞如竇房結、房室結舒張期除極化,降低自律性並抑制動作電位0相除極上升速率和振幅,減慢衝動的傳導,減慢竇性心率,延長房室傳導時間(A-H間期延長),尤其使房室結有效不應期顯著延長,由單相阻滯變爲雙相阻滯,從而消除折返型心律失常。有減低心肌收縮力作用。此外還有擴張冠狀動脈及周圍動脈作用,但作用較硝苯地平及地爾硫弱。
5.7 維拉帕米的藥代動力學
口服後吸收完全,Cmax爲30~45min,血漿中90%與血漿蛋白結合,半衰期爲3~7h。靜脈注射後1~2min起效,Cmax爲10min,肝內代謝,20%從腎排泄。
5.8 維拉帕米的適應證
1.口服用於控制心房撲動和心房顫動的心室率,以及預防陣發性室上性心動過速。靜脈注射用於治療快速性室上性心律失常,使陣發性室上性心動過速轉爲竇性,或在心房撲動或心房顫動時減慢心室率。
2.心絞痛:包括穩定型心絞痛或不穩定型心絞痛,以及冠狀動脈痙攣所致的心絞痛,如變異型心絞痛。
3.肥厚型心肌病。
4.高血壓。
5.9 維拉帕米的禁忌證
1.心源性休克。
2.嚴重低血壓,收縮壓小於12kPa(90mmHg)。
3.充血性心力衰竭,除外繼發於室上性心動過速而對維拉帕米有效者。
4.Ⅱ至Ⅲ度房室傳導阻滯、病態竇房結綜合綜合徵(除非已有起搏器)。
5.預激綜合徵伴房顫或房撲,用維拉帕米偶爾可轉復爲竇性心律,但也可能使更多的心房衝動經旁路進入心室,而增加心室率,甚至誘發室顫。
6.β-受體阻滯藥使用後幾小時內,禁忌使用維拉帕米注射劑。尤其是左室收縮功能異常患者,將導致急性血流動力學紊亂。
7.洋地黃中毒,絕對禁用注射劑,以免導致致命性房室傳導阻滯。
5.10 注意事項
1.(1)心動過緩。(2)輕度心力衰竭,給維拉帕米前須先用洋地黃及利尿藥控制心力衰竭;中或重度心力衰竭,肺毛細血管楔加重低血壓。(4)肝功能損害。(5)腎功能損害。(6) 支氣管哮喘。(7)孕婦。
3.藥物對檢驗值或診斷的影響:(1)血藥濃度小於30ng/ml時,心電圖P-R間期無變化,大於30ng/ml時P-R間期延長,延長程度與血藥濃度成正比,QRS間期、Q-T間期無變化。(2)氨基轉移酶和鹼性磷酸酶可增高。(3)總血清鈣濃度不受影響。(4)血壓可能降低。
4.用藥前後及用藥時應當檢查或監測:(1)血壓。(2)靜脈給藥或調整口服劑量時需注意監測心電圖。(3)維拉帕米可引起肝細胞損害,長期治療時須定期測定肝功能。
6.用維拉帕米時出現心力衰竭或原有心力衰竭加重者,應加用強心藥及利尿藥。
7.靜脈注射適用於治療心律失常,注射速度不宜過快,否則可使心臟驟停。應備有急救設備與藥品,嚴密監護心率、心律和血壓的變化。已用β-受體阻滯藥或洋地黃中毒者不能靜脈注射維拉帕米。維拉帕米注射劑與林格液、5%葡萄糖注射劑或氯化鈉注射劑均無配伍禁忌。
8.不良反應的治療:一般反應可以減量或停用,嚴重不良反應須緊急治療。心動過緩、傳導阻滯或心臟停搏可靜脈給阿托品、異丙腎上腺上腺上腺素、去甲腎上腺上腺上腺素或安置人工心臟起搏器。心動過速發生在預激綜合徵者可採用直流電轉復心律,靜脈注射利多卡因或普魯卡因胺。低血壓可以靜脈給予異丙腎上腺上腺上腺素、間羥胺或去甲腎上腺上腺上腺素。
5.11 維拉帕米的不良反應
心動過緩,房室傳導阻滯,嚴重時竇性停搏,低血壓,心力衰竭加重等。長期用藥可致眩暈、頭痛、潮紅、乏力、神經過敏、紅斑性肢痛、感覺異常、呼吸困難、噁心、嘔吐、便祕、踝部水腫等。極少見肌肉疼痛、關節痛、過敏性皮膚反應、男子乳房發育、可逆性轉氨酶和(或)鹼性磷酸酶升高、牙齦增生。
5.12 維拉帕米的用法用量
1.每次40~80mg,每天3次,長期服用者勿超過每天480mg。
2.靜脈注射:用於急性冠脈痙攣,5mg,緩慢靜脈注射,必要時5~10min後再推5mg,維持治療靜脈滴注每小時5~10mg,平均最大劑量每天100mg。
5.13 藥物相互作用
1.房室傳導功能與左心室收縮功能正常者同時口服維拉帕米與β-受體阻滯藥不致引起嚴重不良反應。若靜脈給藥二藥必須相隔數小時,不宜同時使用,否則對心肌收縮和竇房結及房室結傳導功能均會造成明顯抑制。
2.給藥前48h至給藥後24h內不宜給丙吡胺。因兩藥均具負性肌力作用,可能引起房室傳導阻滯、心動過緩或增加預激綜合徵旁路的前向傳導速度。同樣,丙吡胺也可增強維拉帕米的負性肌力作用,合用時應謹慎。
4.心血管造影時,由於造影劑與維拉帕米的心血管作用相似,可直接抑制傳導和心肌收縮力,並引起周圍血管擴張,因此應十分小心。
5.蛋白結合力高的藥物,因競爭結合可使維拉帕米遊離型血藥濃度增高,故合用時必須小心。
6.西咪替丁能抑制維拉帕米經細胞色素P450的代謝,同時H2受體阻滯後胃內pH值升高,可增加維拉帕米生物利用度,使維拉帕米血藥濃度升高,毒性增強。
7.維拉帕米與口服洋地黃製劑在密切觀察下同用,不致引起嚴重不良反應。但二者均能減慢房室傳導,故須進行密切監護。維拉帕米可降低地高辛的腎臟清除,此作用與劑量有關,二藥合用時須減小地高辛劑量。洋地黃中毒時不宜使用維拉帕米注射劑,否則可產生嚴重的房室傳導阻滯。
8.維拉帕米可競爭性抑制細胞色素P450代謝,使卡馬西平、環孢素、氨茶鹼、奎尼丁或丙戊酸等經過同一生物轉化途徑代謝藥物的血藥濃度增加,毒性增強。
9.麻黃含有麻黃鹼和僞麻黃鹼,可降低抗高血壓藥的療效。使用維拉帕米治療的高血壓患者應避免使用含麻黃製劑。
5.14 專家點評
維拉帕米是一種具有多種治療作用的藥物,對高血壓,心絞痛、肥厚型心肌病和快速性心律失常均有顯效。其降壓作用不亞於β阻滯劑或利尿劑;治療變異型心絞痛、勞力型心絞痛療效顯著;對β阻滯劑無效的HCM也常可奏效,終止PSVT有效率達85%以上。
6 維拉帕米中毒
維拉帕米(異搏定、戊脈安、凡拉帕米、異搏停)爲鈣通道阻滯劑,用於治療心律不齊,主要是室上性心律不齊。能擴張血管增加冠脈流量及腎血流量,有緩和降壓作用,減弱心肌收縮力,降低心肌耗氧量,用於冠心病的治療。本藥口服後2~3h血漿濃度達峯值,5h出現最大效應。靜脈注射1~5min起效,10min達高峯,可持續20min。大部分經腎排泄,25%經胃腸道排出,半衰期爲5~7h。口服每次40~80mg,3~4/d,極量480mg/d,維持量每次40mg,3/d。
靜注或靜滴,用0.075~0.15mg/kg,溶於5%的葡萄糖液20~40ml中,5min注完,15min可重複一次。靜滴以5~10mg/h的滴速滴入,極量50~100mg/d。
小鼠經口LD50爲170mg/kg,靜脈注射LD50爲17mg/kg。本藥主要損害心臟、消化系統(肝臟)等。[1]
6.1 臨牀表現
1.不良反應噁心、嘔吐、腹脹、腹瀉、便祕、皮疹、瘙癢、頭暈、嗜睡、四肢麻木;心動過緩,誘發或加重心力衰竭,下肢水腫,傳導阻滯。
2.中毒表現
(1)心血管系統表現:嚴重的心動過緩、竇性靜止、竇性停搏、竇房傳導阻滯、房室傳導阻滯、交界性心律、期前收縮、房顫、室顫和心搏驟停、血壓下降、心源性休克。
(2)神經系統表現:幻視、耳鳴、暈厥、昏睡、抽搐、昏迷、腦梗死等。
6.2 治療
1.有中毒表現者應立即停藥。
2.口服大量者,用清水洗胃,口服藥用炭1g/kg,後用硫酸鎂導瀉,再口服藥用炭0.5g/kg,每次4~6h,至排出含有藥用炭的大便爲止。
3.應用鈣劑,10%氯化鈣10ml加入葡萄糖液20ml中,緩慢靜脈注射,繼之以20~50mg/ (kg·h),靜脈滴注。
4.心動過緩,給予阿托品或異丙腎上腺素,尤其在應用鈣劑的基礎上效果更好。
5.低血壓、心動過緩、房室傳導阻滯,用足量鈣劑無效時,可用多巴胺、腎上腺素、異丙腎上腺素。
6.高血糖素的應用,在上述鈣劑、阿托品、多巴胺治療效果不佳時,可使用高血糖素,成人起始量5~10mg靜脈注射,繼之以25mg/h靜滴,維持12~24h,最長維持48h。治療期間要求監測血鈣濃度在正常水平爲宜,
8.換血療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