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英文參考
examination of visual acuity[中醫藥學名詞審定委員會.中醫藥學名詞(2013)]
4 中心視力檢查法
中心視力檢查法(examination of central vision)是指對黃斑中心凹視功能的視力檢查法[1]。分遠視力與近視力檢查。
4.1 遠視力檢查
遠視力檢查(distant vision test)是指視力表置於眼前5m處檢查視力的方法[1]。
國際標準視力表檢查:將視力表掛在自然光線充足或日光燈照明的牆壁上,視力表與被檢查者相距5米,表上第10行視標應與被檢查眼向前平視時高度大致相等,也可在視力表對面2.5米處放一平面鏡,病人坐於視力表下,自鏡內進行觀察。檢查時兩眼分別進行,遮蓋一眼,先查右眼後查左眼,如戴鏡者,先查裸眼視力,再查戴鏡視力。囑被檢查者辨別視標的缺口方向,自視標0.1順序而下,至患者不能辨清爲止,記錄其能看清最下一行的視力結果。此行如有幾個視標辨認不清,或再下一行能辨清幾個,則用加減法表示,如1.0-2(表明1.0視標還有2個辨認不清),1.0+2(表明1.2視標可以看清2個)。正常視力爲≥1.0,不足1.0者爲非正常視力。
若被檢查者在5米處不能辨明0.1視標時,則囑患者逐漸向視力表移近,至剛能辨清0.1爲止,測量其與視力表的距離,然後按下列公式計算:
視力=被檢者與視力表距離(米)分數線5米乘以0.1即爲該眼視力。如被檢者在2米處看清0.1,則視力爲2/5×0.1=0.04,餘此類推。
若在1米處不能辨別0,1時,則囑患者背窗而坐,醫生撒開手指置被檢眼前,由近至遠,讓患者辨認手指的數目,記錄其能夠辨認指數的最遠距離,如指數乃0釐米。
若在最近處仍無法辨別指數,則改爲檢查眼前手動,記錄其眼前手動的最遠距離。若手動也不能辨別,則在暗室內以燈光照射(這時須用手掌將另一眼捂緊不讓透光),檢查患眼有無光感,如無光感則記錄視力爲無光感。如有光感,且又需要作光定位時,即可在暗室內用蠟燭光離眼1米處自正中、上、下、左、右、顳上、顳下、鼻上、鼻下方向進行檢查,讓患者辨認光源的方位。凡能辨認的方位以“+”表示,不能辨認的以“—”表示,分別填在“井”字圖形或“米”字圖形上。例如:如光定位準確,說明該眼視網膜功能基本正常,否則爲不正常。
4.2 近視力檢查
近視力檢查(near vision test)是指近視力表置於眼前30cm處檢查視力的方法[1]。
常用的有標準近視力表或Jaeger近視力表。檢查時需在自然光線充足或燈光下進行,將標準近視力表置受檢者眼前,距離30釐米,兩眼分別進行檢查,自上而下,若能辨認1.0以下或J1視標缺口方向者,則該眼近視力正常。若不能辨別者,可以調整其距離,至看清爲止,然後將視力與距離分別記錄,如1.0/20釐米,0.5/40釐米等。
5 視野檢查法
視野檢查法(perimetry)又稱周邊視力檢查法[1]。是指對黃斑中心凹以外視網膜的視力檢查法[1]。視野是當眼球向正前方固視不動時所見的空間範圍,與中央視力相對而言,它是周圍視力。距注視點30°以內的範圍稱爲中心視野,30°以外稱爲周邊視野。
視野狹小者不能駕駛交通工具或從事本身或周圍物體有較大範圍活動的勞動,甚至行走也有困難。
5.1 周邊視野檢查
1)對比法:方法簡便,但不精確。醫生與病人相對而坐,距離約l米,雙方眼睛維持在同一高度。如檢查右眼,則遮蓋被檢查者左眼和檢查者右眼,另一眼互相注視,固定不動,檢查者伸出手指於兩人之間假定的平面上,從上下左右各方位的周邊逐漸向中心移動,囑病人覺察到手指時立即告知,以比較病人與醫生的視野(醫生視野必須正常)。如雙方同時察覺,則病人視野大致正常,如醫生已經覺察而病人沒有察覺到,則病人視野縮小。以同樣方法檢查左眼。
2)視野計檢查法:現常用的是投射式弧形視野計。其構造爲一個80毫米的半圓形金屬板,底面爲黑色或灰黑色,半徑爲33釐米,中央固定,可以旋轉,弧的中央爲零度,置有固定視標,供受檢眼固視用,兩端爲90度。弧形對面距固定視標33釐米處設有一個頜託,可以調節。設有1.2、3.5、10毫米不同直徑紅、黃、藍、白四種不同顏色的光視標,後面有裝紙表和打點針等記錄裝置。
檢查者囑患者下頜擱在下頜架上,調節下頜託,使受檢眼與視野計中央在同一水平上,並固視固定點不動,另一眼嚴密遮蓋。檢查者將視標由周邊向中央慢慢移動,當患者初見視標時即將弧度數記於視野圖紙上。然後旋轉弧板,以同樣方法檢查(正常每隔30°查1次,共12次)。如需結合做顏色視野,方法同上,但不能以看見或看不見視標爲準,而應以正確辨認視標顏色爲準。然後將視野圖紙上所記錄的各點以線連接,即得出該眼的視野範圍。同時記錄視標的大小、顏色及光線的強弱。下次複查時,各種條件均應相同,以便前後對照。同一被檢眼用不同大小、不同顏色的視標檢查,所得視野範圍不同,正常視野以白色最大(3毫米視標),其顳側爲90°,鼻側爲60°,下方爲70°,上方爲55°,藍、紅、綠依次遞減10°左右。
其他的還有Goldmann半球形定量視野計,這種視野計對視標的大小和亮度,以及背景的亮度進行了比較精確的定量。既可查周邊視野,也可查中心視野。自動化視野計是在上述視野計的基礎上,配備有微機,自動按照程序在視野的各個位點顯示由弱到強的光刺激並根據被檢者的應答在檢查完畢後打印出報告。
5.2 中心視野檢查
用平面視野計檢查。該視野計由一塊1米或1.5米正方形的黑色厚絨布嵌在木架上製成。在背面用線條標出與視野記錄紙相同的經線,即經線15°一條,緯線每5°一圈,並在兩側15°處標出其生理盲點範圍,中央置5毫米直徑大小的白色圓盤,視野汁前1米處置一頦架。檢查時患者下頜擱在頦架上,受檢眼固視白色圓盤,另眼遮蓋,醫生用視標(常用1—2毫米白色視標)先查出生理盲點,即在顳側10°~20°內,沿上、下、左,右方向將視標由外至內緩慢移動,囑患者看不見視標時立即告訴醫生,然後在視屏上用大頭針作好標記。再在視野計各經線上由外至內依次檢查,如發現有暗點存在,即在該處仔細檢查,用大頭針將暗點的輪廓標記好,最後將生理盲點及暗點記錄在中心視野圖紙上,並標明視標的大小、顏色及檢查時間。在視野範圍內除生理盲點外出現任何暗點都是病理性暗點。
6 參考資料
- ^ [1] 中醫藥學名詞審定委員會.中醫藥學名詞(2013)[M].北京:科學出版社,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