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基本信息
《十二指腸潰瘍出血臨牀路徑(2019年版)》由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於2019年12月29日《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於印發有關病種臨牀路徑(2019年版)的通知》(國衛辦醫函〔2019〕933號)印發,供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和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參考使用。
3 發佈通知
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於印發有關病種臨牀路徑(2019年版)的通知
國衛辦醫函〔2019〕93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健康委:
爲進一步推進臨牀路徑管理工作,規範臨牀診療行爲,保障醫療質量與安全,我委組織對19個學科有關病種的臨牀路徑進行了修訂,形成了224個病種臨牀路徑(2019年版)。現印發給你們(可在國家衛生健康委網站醫政醫管欄目下載),供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和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參考使用。
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
2019年12月29日
4 臨牀路徑全文
4.1 一、十二指腸潰瘍出血臨牀路徑標準住院流程
4.1.1 (一)適用對象
第一診斷爲急性十二指腸潰瘍伴有出血(ICD-10:K26.000),急性十二指腸球部潰瘍並出血(ICD-10:K26.001),慢性十二指腸潰瘍伴有出血(ICD-10:K26.400),十二指腸球部潰瘍伴出血(ICD-10:K26.401)
4.1.2 (二)診斷依據
根據《亞太地區工作組關於非靜脈曲張性上消化道出血的共識意見:2018年更新》(Gut,2018,67(10):1757-1768.);《急性非靜脈曲張性上消化道出血診治指南(2015年,南昌)》(中華消化雜誌,2015,35(12):793-798.)。
2.有嘔血和(或)黑便。
4.1.3 (三)治療方案的選擇
根據《亞太地區工作組關於非靜脈曲張性上消化道出血的共識意見:2018年更新》(Gut,2018,67(10):1757-1768.);《急性非靜脈曲張性上消化道出血診治指南(2015年,南昌)》(中華消化雜誌,2015,35(12):793-798.)。
1.維持生命體徵平穩。
4.1.4 (四)標準住院日爲7~8天
4.1.5 (五)進入路徑標準
1.第一診斷符合ICD-10:K26.000/K26.001/K26.400/K26.401十二指腸潰瘍出血疾病編碼。
3.當患者同時具有其他疾病診斷,但在住院期間不需要特殊處理,也不影響第一診斷的臨牀路徑流程實施時,可以進入路徑。
4.1.6 (六)住院期間檢查項目
1.必需的檢查項目
(4)胃鏡檢查。
(1)腹部CT(增強)。
(2)超聲內鏡
(3)幽門螺桿菌檢測。
4.1.7 (七)治療方案和藥物選擇
1.建立快速靜脈通道,補充晶體液(生理鹽水、葡萄糖、等滲液),出血量較大的患者可適當補充膠體液(血漿、血漿代用品)。
2.必要時置入胃管、心電監護。
(1)收縮壓<90mmHg,或較基礎收縮壓降低≥30mmHg。
(2)血紅蛋白<80g/L,高齡、有基礎心腦血管疾病者輸血指徵可適當放寬。
(3)心率>120次/分。
4.抑酸藥物
(1)質子泵抑制劑(PPI)是最重要的治療藥物,有利於止血和預防出血。
(2)H2受體拮抗劑(H2RA)類藥物僅用於出血量不大,病情穩定的患者。
5.營養治療藥物:有營養風險或營養不良的患者,入院24~48小時內儘早啓動腸內營養。腸內營養不能達到目標量60%時,可選全合一的方式實施腸外營養。
6.內鏡檢查和治療
(1)內鏡止血起效迅速,效果確切,是首選治療。推薦用於Forrest 分級Ⅰa至Ⅱb的潰瘍出血。常用的內鏡止血方法包括藥物注射、熱凝止血和機械止血3種方法。
(2)經過積極初始治療72小時仍有活動性出血者,根據病情複查胃鏡,必要時轉入其他相應路徑。
(3)積極糾正循環衰竭,爲內鏡檢查創造條件,檢查過程中應酌情監測心電、血壓和血氧飽和度。
7.住院期間止血後處理
(2)血止後24~48小時可逐步恢復進食。
8.出院後處理
(1)所有患者服用標準劑量PPI達6~8周,或H2受體拮抗劑8周。
(2)幽門螺桿菌感染者須完成標準方案的抗幽門螺桿菌治療(10~14天)。
(3)黏膜保護。
4.1.8 (八)出院標準
2.已經開始進食,營養攝入狀況改善或營養狀態穩定,一般情況良好。
3.沒有需要住院處理的併發症和(或)合併症。
4.1.9 (九)變異及原因分析
1.根據患者年齡、基礎疾病、出血量、生命體徵和血紅蛋白變化情況估計病情嚴重程度。對於生命體徵不穩定、休克、意識障礙、血紅蛋白降至80g/L以下的高危患者,應轉其他路徑。
2.需要藥物以外的其他治療方式,如介入或手術治療者應轉相應路徑。
3.因消化道出血而誘發其他系統病變,例如吸入性肺炎、腎功能衰竭、缺血性心臟病等,建議進入相關疾病的臨牀路徑。
4.收治十二指腸潰瘍出血的醫院應具備:設施完備的內鏡室和有經驗的內鏡醫師;可提供24小時服務的血庫;掌握中心靜脈插管和氣管插管技術的急救人員。
4.2 二、十二指腸潰瘍出血臨牀路徑表單
適用對象:第一診斷爲十二指腸潰瘍出血的患者(ICD-10:K26.000/K26.001/K26.400/K26.401)
患者姓名:性別:年齡:門診號:住院號:
住院日期:年月日出院日期:年月日標準住院日:7~8日
日期 | 住院第1天 | 住院第2天 |
主 要 診 療 工 作 | □詢問病史及體格檢查 □完成病歷書寫 □安排入院常規檢查 □根據病情決定是否輸血 □簽署輸血同意書、搶救同意書 | □上級醫師查房 □完成入院常規檢查 □根據病情決定是否輸血 □完成上級醫師查房記錄等病歷書寫 |
重 點 醫 囑 | 長期醫囑 □內科護理常規 □一級/特級護理 □病重/病危 □禁食、禁水,記出入量 □靜脈抑酸藥 臨時醫囑 □血常規、尿常規、糞便常規+隱血 □輸血醫囑(必要時) □保留胃管記量(必要時) □心電監護(必要時) □血氣分析 | 長期醫囑 □內科護理常規 □一級/特級護理 □病重 □禁食、禁水,記出入量 □靜脈抑酸藥 臨時醫囑 □輸血醫囑(必要時) □心電監護(必要時) □保留胃管記量(必要時) □腹部CT(必要時) |
主要 護理 工作 | □入院護理評估 □填寫營養評估表 □營養治療護理(遵醫囑) | □宣教(潰瘍病的知識) □營養治療護理 |
病情 記錄 | □無□有,原因: 1. 2. | □無□有,原因: 1. 2. |
護士 簽名 | ||
簽名 |
時間 | 住院第3天 |
主 要 診 療 工 作 | □活動性出血已停止。仍有活動性出血,無法控制者,可考慮複查胃鏡,請相關科室會診,必要時轉入其他路徑 □瞭解幽門螺桿菌檢查結果,活動性出血已止且需要抗菌治療者可開始用藥,選擇阿莫西林者須做青黴素皮試 □恢復患者既往基礎用藥 |
重 點 醫 囑 | 長期醫囑 □內科護理常規 □一級/特級護理 □靜脈抑酸藥 □既往用藥 □開始進流食(出血已止者) 臨時醫囑 □心電監護(必要時) □記24小時出入量 □其他醫囑 |
主要 護理 工作 | □觀察患者病情變化 □心理與生活護理 □指導患者飲食 □營養、防護等健康宣教 |
病情 記錄 | □無□有,原因: 1. 2. |
護士 簽名 | |
簽名 |
日期 | 住院第4~7天 | 住院第8天 (出院日) |
主 要 診 療 工 作 | □住院醫師完成病程記錄 □觀察生命體徵、腹部症狀/體徵及糞便顏色等,確認出血已止,病情穩定 □病情不穩定者必要時複查胃鏡(家屬談話,簽署同意書),證實仍有活動性出血者須轉入其他路徑 □根據一般狀況和進食情況決定能否出院 | □上級醫師查房,確定有無併發症以及可否出院 □完成出院記錄、病案首頁、出院證明書等 |
重 點 醫 囑 | 長期醫囑 □內科護理常規 □二級護理 □流食、半流食 □靜脈抑酸藥 臨時醫囑 □血常規、尿常規、糞便常規+隱血 □胃鏡檢查(必要時) | 出院醫囑 □口服PPI/H2RA(總療程6~8周) □黏膜保護劑 □定期門診隨訪 □調整生活方式 |
主要 護理 工作 | □觀察患者情況 □心理與生活護理 □ 填寫營養評估表 □ 營養治療護理(遵醫囑) | □指導患者辦理出院手續 □營養、防護等健康宣教 |
病情 記錄 | □無□有,原因: 1. 2. | □無□有,原因: 1. 2. |
護士 簽名 | ||
簽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