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治療方案
1.深度燒傷創面,尤其是功能部位,只要全身情況許可,應及早切、削痂植皮。眼瞼、口脣、頸、腋部和四肢關節處用大張自體皮移植。
2.燒傷早期即應注意保持肢體的功能位,如頸部伸展,頭微後仰、肩關節外展90°,肘關節伸直,腕關節取中位,掌指關節屈曲60°,指間關節伸直,拇指呈外展對掌位或手指球狀位,兩下肢外展成45°~60°角,膝關節伸直,踝關節背曲90°等。
3.創面開始癒合時,病情允許應及早進行體療。開始進行緩慢的自動與被動運動。創面完全癒合後,要利用各種器械、彈力支架和按摩,進行多種功能鍛鍊。
4.深度燒傷癒合區和供皮區,早期施行壓力治療。24h穿彈力衣套,持續6~12個月。壓力維持在2.7~4.0kPa。小兒則要注意身體的發育,不宜持續壓迫。
5.藥物治療。還未形成硬厚的板塊或結節狀瘢痕者,可選用中醫藥活血化瘀療法,同壓力療法結合應用。小面積的瘢痕增生,可用醋酸去炎松作瘢痕內注射,每週1次,每次劑量不超過20mg,4次爲一療程。或用瘢痕敵貼敷,抑瘢靈噴霧。
6.手術治療。一般只適用於功能障礙或形態上的需要。除手、面、頸等功能部位外,瘢痕早期增生充血階段不宜採用手術治療。不同類型、部位、範圍的瘢痕採用不同的手術方法,酌情用皮片、皮瓣修復,用皮膚擴張術的方法修復,則以頭部效果最佳。索狀、蹼狀瘢痕可採用“Z”成形術。
表淺性瘢痕,一般不需處理。增殖性瘢痕,以壓力療法爲主。萎縮性瘢痕,切除植皮或重組縫合,瘢痕疙瘩手術切除後極易復發,適當的皮質激素、手術和放射線聯合治療,可取一定的效果。
10 預後及預防
1.深度燒傷創面,尤其是功能部位,只要全身情況許可,應及早切、削痂植皮。眼瞼、口脣、頸、腋部和四肢關節處用大張自體皮移植。
2.燒傷早期即應注意保持肢體的功能位,如頸部伸展,頭微後仰、肩關節外展90°,肘關節伸直,腕關節取中位,掌指關節屈曲60°,指間關節伸直,拇指呈外展對掌位或手指球狀位,兩下肢外展成45°~60°角,膝關節伸直,踝關節背曲90°等。
3.創面開始癒合時,病情允許應及早進行體療。開始進行緩慢的自動與被動運動。創面完全癒合後,要利用各種器械、彈力支架和按摩,進行多種功能鍛鍊。
4.深度燒傷癒合區和供皮區,早期施行壓力治療。24h穿彈力衣套,持續6~12個月。壓力維持在2.7~4.0kPa。小兒則要注意身體的發育,不宜持續壓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