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技術名
皮膚過敏試驗法
1.斑貼試驗適用於接觸性皮炎、職業性皮炎患者;劃痕試驗、皮內試驗適用於藥疹或其它過敏性疾病患者。
2.以上試驗均不能在疾病發作時進行,須待反應消退數週後再做。
3.皮內試驗雖然準確可靠,但高度敏感患者亦有引起過敏性休克的危險,試驗時應作好急救準備,對有嚴重反應史的病例應避免行此試驗。
斑貼試驗、劃痕試驗、皮內試驗見一般診療護理常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