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氏婦科》

唐 開通

心氣虛,則脈細;肺氣虛,則皮寒;肝氣虛,則氣少;腎氣虛,則泄利前後;脾氣虛,則飲食不入。

胎前論

凡孕婦諸症別無他故,因受胎之後,氣血有方,不能滋養其胎而母病至矣。氣血既虛,使胎不安於母腹,須大補氣血,則胎自安。有胎動而母病者,安其胎,母病癒。蓋胎前患病,以安胎辦主。若胎孕一動,病必難治,醫須慎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