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註解
動作形式包括動作的方向和動作的幅度兩個方面,前者指動作的軌跡,即肢體運動的軌跡是否指向所要達到的目的;後者指動作量的大小,即肢體運動距離的長短。動作的形式是衡量動作準確性的重要指標。準確的動作方向必須正確,幅度必須適當。動作的形式與人的動作目的、動作熟練程度、心理狀態有關,也與人體的某些生物力學特性有關。例如,在一般情況下,手在人體尺寸限制的範圍內,可進行任何方向和任何幅度的運動,而腳則受到較大的限制。
要使人的動作迅速而準確,動作的形式必須遵循下列規律:
①減少動作的種類和數量,縮短其距離,並減少動作方向的轉變;
②長時間的動作只有當人完全脫離這個動作時,纔算動作完成,不論長時間或短時間的動作,都應在最有利的位置開始和終止;
③圓滑的曲線運動,優於突然改變方向的直線運動;
④操作者在用一隻手動作時,最合理和最迅速的是在水平面內按人體對稱軸向外60度內直線方向來進行;兩隻手同時動作時,是在水平面內按人體對稱軸向兩側分別約30度內直線方向進行;雙手動作時,最合理的是對稱或相反方向的往復動作,並在時間上要求同時開始和同時停止;
⑤手的動作應儘量在指、腕、前臂、上臂、肩的範圍內,將涉及的肢體縮小到最少限度;
⑥如果操作者不可避免地按不正確的軌跡動作,應當考慮改變手的動作,這時採用直角形式的軌跡,要比不正確的軌跡靈活得多;
⑦從一個動作的位置到另一個動作的位置應當平穩。
⑧採用最優幅度的動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