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方新编》

清 鲍相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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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气虚,则脉细;肺气虚,则皮寒;肝气虚,则气少;肾气虚,则泄利前后;脾气虚,则饮食不入。

饮食第十二

痧气壅满胸膈,甚者十日五日不饮食亦无妨,惟俟痧气尽,然后与之。初退觉饿,设骤进饮食,立能变重,必忍耐一二日,乃可万全。痧后多戒荤腥数日,庶无屡发之患。痛后亦有不喜食者,有食而作胀复疼者,又有或疑伤寒而饿坏者,其间饮食最要斟酌。宜忌不可不审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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