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寒括要》

明 李中梓

目录

心气虚,则脉细;肺气虚,则皮寒;肝气虚,则气少;肾气虚,则泄利前后;脾气虚,则饮食不入。

察目法

目明者吉。昏者凶。开目欲见人。阳症也。闭目不欲见人。阴症也。目中不了了。睛不和。热甚也。目赤痛者。阳明热也。瞑目者。将衄血也。白睛黄。将发黄目睛微定。临时稍动者。痰也。目黄。病将愈。或反目上视。或瞪目直视。或目睛正圆或戴眼反折。或眼胞陷下。皆死症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