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CP

来自医学百科
药物临床试验
质量管理规范
Good Clinical Practice
[Image of Clinical trial workflow diagram]
英文缩写 GCP
核心基石 赫尔辛基宣言 (伦理)
ICH-E6 (技术)
保护对象 人类受试者 (Subjects)
关键角色 申办方 (Sponsor)
研究者 (PI)
监查员 (CRA)
监管法规 NMPA 57号令 (中国)
21 CFR Part 50/56 (FDA)
关联规范 GLPGMP

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英文名:Good Clinical Practice,简称GCP),是临床试验设计、实施、记录和报告的国际伦理和科学质量标准。

GCP 的核心宗旨只有两条:

  1. 保护受试者的权益、安全和健康(伦理优先)。
  2. 保证临床试验数据的可信性(科学为本)。

任何拟向监管部门(如NMPAFDA)提交上市申请的临床试验,都必须严格遵循 GCP。[1]

核心原则

1. 伦理优先 (Ethics First)

遵循《赫尔辛基宣言》原则:受试者的权益和安全,永远高于科学和社会的利益。

  • 知情同意 (Informed Consent):GCP 的灵魂。受试者在参与试验前,必须充分理解风险并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ICF)。
  • 伦理委员会 (IRB/EC):任何试验在启动前,方案必须经过医院独立的伦理委员会批准。

2. 角色分工 (GCP三角)

GCP 明确定义了临床试验中三大关键角色的职责:

  • 申办方 (Sponsor):通常是药企(如您的公司)。负责发起、管理和提供资金。
    • 核心职责:设计方案、购买保险、选择合格的研究者、报送监管机构。
  • 研究者 (Investigator/PI):通常是医院的主任医师。负责在医疗机构内实际执行试验。
    • 核心职责:招募患者、医疗护理、如实记录数据、报告严重不良事件(SAE)。
  • 监查员 (CRA):由申办方派遣(或委托CRO)。
    • 核心职责:是申办方派驻医院的“警察”,负责核对数据是否与原始病历一致(SDV),确保试验遵循 Protocol 和 GCP。

关键文档

GCP 体系极其强调“留痕”,以下文件是核查重点:

  • 临床试验方案 (Protocol):试验的“宪法”,规定了怎么做试验。
  • 知情同意书 (ICF):受试者签署的同意文件。
  • 研究者手册 (IB):包含药物的所有临床前和临床信息。
  • 病例报告表 (CRF/eCRF):收集数据的表格,现在多为电子版。

在 AI 与数字化医疗中的演变

随着技术发展,传统 GCP 正在向 eGCP 演变,这对您的“智慧医生”项目是重大利好:

  • DCT (去中心化临床试验):利用 AI 和可穿戴设备,让患者在家中参与随访,减少去医院的次数。
  • AI 患者招募:利用 NLP 技术扫描医院病历,快速找到符合入排标准(Inclusion/Exclusion Criteria)的稀缺患者(例如特定基因突变的胰腺癌患者)。
  • 真实世界数据 (RWD):GCP 允许利用经过验证的高质量 RWD 支持监管决策。

监管体系对比

中国 (NMPA)

  • 2020版 GCP:中国目前实施的是2020年修订版(国家药监局令第57号),内容与国际标准 ICH-E6(R2) 高度接轨。[2]
  • 机构备案制:只有在 NMPA 备案系统里注册过的医院(药物临床试验机构)才能承接注册类临床试验。

美国 (FDA)

  • 21 CFR:FDA 的 GCP 法规分散在多个章节(Part 50 伦理、Part 56 IRB、Part 312 IND)。
  • BIMO 核查:FDA 的生物研究监测项目(BIMO)会直接核查申办方和临床中心,一旦发现严重的伦理违规或数据造假,后果极严重。

参见

参考资料

  1. ICH. (2016). Integrated Addendum to ICH E6(R1): Guideline for Good Clinical Practice E6(R2). [1]
  2.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0). 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总局令第57号).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