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则为治疗疾病的法则。是在整体观念和辨证论治基本精神指导下制订的,对临床治疗、立法处方选穴(或用药),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治疗规则。如《黄帝内经灵枢》所载之“盛则泻之,虚则补之,热则疾之,寒则留之,陷下则灸之,不盛不虚以经取之”之类均是[参考资料] 高忻洙,胡玲主编.中国针灸学词典[M].南京:江苏科学技术出版社,2010:464. 。
《黄帝内经素问·移精变气论》:“无失色脉,用之不惑,治之大则。”治则是在整体观念和辨证论治的基础上,通过四诊,根据具体病证制订的治疗原则,对临床治疗立法、处方、用药,具有普遍指导意义。主要有扶正祛邪、正治反治、标本缓急、虚实补泻、同病异治、异病同治、调整阴阳、调整脏腑功能、调理气血,因地、因时、因人制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