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观察到有害作用水平 2015年02月13日修订版

BY banlang

心气虚,则脉细;肺气虚,则皮寒;肝气虚,则气少;肾气虚,则泄利前后;脾气虚,则饮食不入。

未观察到有害作用水平是指在规定的试验条件下,通过实验和观察,用现有的技术手段或检测指标未观察到任何与受试物有关的有害效应的最大染毒剂量或浓度[参考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WS/T 455—2014 卫生监测与评价名词术语[Z].2014-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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