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病异治 2009年01月06日修订版

BY banlang

心气虚,则脉细;肺气虚,则皮寒;肝气虚,则气少;肾气虚,则泄利前后;脾气虚,则饮食不入。
同病异治   同一病证,因时、因地、因人不同,或由于病情进展程度、病机变化,以及用药过程中正邪消长等差异,治疗上应相应采取不同治法。《素问·五常政大论》:“西北之气,散而寒之,东南之气,收而温之,所谓同病异治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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