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本: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7年公布的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石椒草咳喘颗粒说明书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07年01月31日国食药监注[2007]54号《关于公布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的通知》发布。
石椒草咳喘颗粒说明书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石椒草咳喘颗粒
汉语拼音:
【成份】
【性状】
【功能主治】
彝医:
中医:清热化痰,止咳平喘。用于肺热引起的咳嗽痰稠,口干咽痒;慢性支气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规格】
每袋装8克
【用法用量】
【不良反应】
【禁忌】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藏】
【包装】
【有效期】
【执行标准】
【批准文号】
【说明书修订日期】
【生产企业】
企业名称:
生产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
网 址:
如有问题可与生产企业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