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本: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7年公布的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咳感康口服液说明书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07年01月31日国食药监注[2007]54号《关于公布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的通知》发布。
咳感康口服液说明书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咳感康口服液
汉语拼音:
【成份】
【性状】
【功能主治】
清热解表,止咳化痰。用于感冒发热,头痛鼻塞,咳嗽,咽喉疼痛,四肢怠倦。
【规格】
每支装120毫升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3次。
【不良反应】
【禁忌】
孕妇禁用。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5.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藏】
【包装】
【有效期】
【执行标准】
【批准文号】
【说明书修订日期】
【生产企业】
企业名称:
生产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
网 址:
如有问题可与生产企业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