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苏丸 2009年12月08日修订版

BY banlang

心气虚,则脉细;肺气虚,则皮寒;肝气虚,则气少;肾气虚,则泄利前后;脾气虚,则饮食不入。

中药部颁标准

拼音名

Meisu Wan

标准编号

WS3-B-0617-91

处方

乌梅肉  ? 200g 紫苏叶 30g 薄荷叶 80g 葛根 20g 檀香 5g 豆蔻 5g 柿霜 240g

制法

以上七味,粉碎成细粉,另取蔗糖 4800g 粉碎成细粉,过筛,再与上述 粉末配研,过筛,混匀。用水泛丸,低温干燥,即得。

性状

本品为褐色的水丸;味甜、微酸。

鉴别

取本品、置显微镜下观察:叶肉组织中有细小草酸钙簇晶,直径 4~ 8 μm。橙皮甙结晶稍带黄色,存在于叶肉组织中;栅栏细胞中尤多。纤维成束,周围细 胞中含草酸钙方晶,形成晶纤维;含晶细胞的壁木化增厚。含晶细胞方形或长方形,壁 厚,木化,胞腔含草酸钙方晶。

检查

应符合丸剂项下有关的各项规定(附录 8页)。

功能与主治

清热解暑,生津止渴。用于中暑风热,头昏目眩,口干舌燥,津 液不足。

用法与用量

含化,一次 30g,一日 2~3 次。

规格

每10粒重1. 56g

贮藏

密封。

梅苏丸说明书

药品类型

中药

药品名称

梅苏丸

药品汉语拼音

药品英文名称

成份

性状

作用类别

适应症/功能主治

清热解暑,生津止渴。用于中暑风热,头昏目眩,口干舌燥,津液不足。

规格

每10粒重

1.56克

用法用量

含化,一次30克,一日2~3次。

禁忌

不良反应

注意事项

1.饮食宜清淡。

2.孕妇慎用。

3.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应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婴幼儿、年老体虚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缓解,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理作用

备注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特别提示:本站内容仅供初步参考,难免存在疏漏、错误等情况,请您核实后再引用。对于用药、诊疗等医学专业内容,建议您直接咨询医生,以免错误用药或延误病情,本站内容不构成对您的任何建议、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