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射用頭孢拉定

藥物 頭孢菌素類 第一代頭孢菌素 β-內酰胺類抗生素 藥品說明書 抗微生物藥 抗生素類

心氣虛,則脈細;肺氣虛,則皮寒;肝氣虛,則氣少;腎氣虛,則泄利前後;脾氣虛,則飲食不入。

1 拼音

zhù shè yòng tóu bāo lā dìng

2 英文參考

Cefradine for Injection

3 概述

頭孢拉定是β-內酰胺類抗生素頭孢菌素類藥,爲白色或類白色結晶性粉末;微臭。屬於第一代頭孢菌素抗菌作用頭孢氨苄相仿。對革蘭陽性陰性菌均有殺菌作用,在酸性條件下穩定,空腹時服用吸收迅速,不受青黴素酶的影響,對大多數產生青黴素酶的金黃色葡萄球菌大腸埃希菌亦有顯著的抗菌活性。口服吸收好,肌肉注射後吸收較差,用於治療敏感菌所引起的呼吸道感染生殖泌尿道感染和軟組織感染。可口服、靜脈注射給藥。口服最高量爲4g/d,嚴重感染時可靜脈注射,偶見發生血栓性靜脈炎。對青黴素過敏者用本藥小心。過敏體質和嚴重腎功能不全者慎用。

6 頭孢拉定的藥理作用

頭孢拉定爲廣譜抗生素作用機制與其他頭孢菌素相同,爲抑制細菌細胞壁的合成[1]。對革蘭陽性陰性菌均有殺菌作用,在酸性條件下穩定,空腹時服用吸收迅速,不受青黴素酶的影響,對大多數產生青黴素酶的金黃色葡萄球菌大腸埃希菌亦有顯著的抗菌活性[1]

頭孢拉定對不產青黴素酶和產青黴素酶金黃色葡萄球菌、凝固酶陰性葡萄球菌、A組溶血鏈球菌肺炎鏈球菌和草綠色鏈球菌等革蘭陽性球菌的部分菌株具良好抗菌作用[2]

厭氧革蘭陽性菌對本品多敏感,脆弱擬桿菌對本品呈現耐藥[2]

甲氧西林葡萄球菌屬、腸球菌屬對本品耐藥[2]

本品對革蘭陽性菌與革蘭陰性菌的作用頭孢氨苄相似[2]

本品對淋病奈瑟菌有一定作用,對產酶淋病奈瑟菌也具活性;對流感嗜血桿菌的活性較差。[2]

對革蘭陽性菌包括對青黴素敏感耐藥的金黃色葡萄球菌(耐甲氧西西林金黃色葡萄球菌除外)的抗菌作用強於第二代和第三代頭孢菌素;對革蘭陰性菌的作用不及第二代頭孢菌素,更不及第三代頭孢菌素

對革蘭陰性桿菌產生的β-內酰胺酶穩定,但對金黃色葡萄球菌產生的β-內酰胺酶穩定性優於第二代和第三代頭孢菌素

7 頭孢拉定藥代動力學

頭孢拉定口服後吸收迅速,空腹口服0.5g後1小時到達血藥峯濃度(Cmax)11~18mg/L,血消除半衰期(t1/2β)爲1小時[2]靜脈注射0.5g,5min後血藥濃度爲46μg/ml;肌內注射0.5g,1~2h後血藥濃度達峯值,爲6μg/ml。

頭孢拉定組織體液分佈良好,肝組織中的濃度與血清濃度相等,在心肌子宮、肺、前列腺和骨組織中皆可獲有效濃度[2]

組織中藥物濃度僅爲同期血藥濃度的5%~10%,腦脊液中濃度更低[2]。(靜脈滴注2~4g,腦脊液中濃度僅有1.2~1.5μg/ml)。

頭孢拉定可透過血一胎盤屏障進入胎兒循環,少量經乳汁排出[2]。口服500mg,羊水中濃度約爲1.3μg/ml。

頭孢拉定血清蛋白結合率爲6%~10%[2]半衰期約爲1h。

6小時累積排出給藥量的90%以上,少量可自膽汁排泄,後者的濃度可爲血清濃度的4倍[2]。口服0.5g後,24h尿排出量超過給藥量的99%;靜脈注射後6h,尿排出量超過給藥量的90%;肌內注射後6h,尿中排出量約爲給藥量的66%;另有少量藥物可隨膽汁排泄

頭孢拉定在體內很少代謝,能爲血液透析腹膜透析清除[2]

8 頭孢拉定適應

頭孢拉定適用於敏感菌所致的急性咽炎扁桃體炎中耳炎支氣管炎和肺炎等呼吸道感染、泌尿生殖感染皮膚組織感染等。頭孢拉定爲口服制劑,不宜用於嚴重感染[2]

10 頭孢拉定不良反應

頭孢拉定不良反應較輕,發生率約6%。噁心嘔吐腹瀉、上腹部不適等胃腸道反應較爲常見。藥疹發生率1%~3%,假膜性腸炎嗜酸性粒細胞增多、周圍血象白細胞中性粒細胞減少等見於個別患者。少數患者可出現暫時性血尿素氮升高,血清氨基轉移酶血清鹼性磷酸酶一過性升高。[2]

1.主要爲皮疹、藥物熱等,偶見過敏性休克

2.消化系統噁心嘔吐腹瀉和腹部不適等症狀較爲多見,偶見假膜性腸炎

3.血液系統:少數患者用藥後可出現嗜酸粒細胞增多、白細胞總數或中粒細胞減少等。

4.腎毒性:少數患者用藥後可出現暫時性尿素氮升高,但尚無嚴重腎臟毒性反應的報道。

5.肝毒性:少數患者用藥後可出現鹼性磷酸酶血清丙氨酸氨基轉移氨基轉移酶天門冬氨酸氨基轉移酶一過性升高。

6.其他:頭孢拉定肌注部位疼痛較明顯,靜脈注射後有發生靜脈炎的報道。

11 頭孢拉定注意事項

(1)孕婦及哺乳期婦女慎用[2]

頭孢拉定可透過胎盤屏障,妊娠期婦女慎用。

頭孢拉定可暫時性改變嬰兒腸道菌羣平衡而導致腹瀉哺乳期婦女應慎用。

(2)肝、腎功能不全者和有胃腸道疾病史者慎用[2]

(3)胃腸道疾病,特別是抗生素相關腸炎患者慎用。

(4)頭孢拉定主要經腎排出,腎功能減退者須減少劑量或延長給藥間期[2]

(5)長期用藥也可引起二重感染[2]

(6)對一種頭孢菌素過敏者對其他頭孢菌素類藥也可能過敏。對青黴素類、青黴素衍生物過敏者也可能對頭孢菌素過敏。

(7)藥物檢驗值或診斷的影響:(1)直接抗人球蛋白(Coombs)試驗可呈陽性反應;(2)以硫酸銅法測定尿糖可呈假陽性反應

(8)長期用藥時應檢查肝、腎功能和血象。

12 頭孢拉定藥物相互作用

(1)與慶大黴素阿米卡星合用,對某些敏感菌株有協同抗菌作用,但可增加腎毒性[2]

(2)頭孢菌素可延緩苯妥英鈉腎小管排泄丙磺舒可減少頭孢拉定經腎排泄[2]

(3)與腎毒性藥物(如強效利尿藥氨基糖苷類和抗腫瘤藥等)合用,可增加腎毒性[2]

(4)與美西林聯合應用,對大腸埃希菌和沙門菌屬等革蘭陰性桿菌協同作用[2]

13 頭孢拉定的用法用量

13.1 靜脈給藥

成人:每次0.5~1g,每6小時1次,靜脈滴注或靜脈注射。每天最高量爲8g;

小兒(1週歲以上):每次12.5~25mg/kg,每6小時1次,靜脈滴注或靜脈注射。

13.2 功能不全時劑量

功能減退者須減少劑量或延長給藥間期。肌酐清除率大於每分鐘20ml時,其推薦劑量爲每6小時0.5g;肌酐清除率爲每分鐘5~20ml時,其劑量爲每6小時0.25g;肌酐清除率小於每分鐘5ml時,其劑量爲每12小時0.25g。

14 頭孢拉定的貯存

乾燥、陰涼處保存,避免受熱。[2]

15 頭孢拉定中毒

頭孢拉定頭孢環己烯先鋒黴素Ⅵ)屬於第一代頭孢菌素抗菌作用頭孢氨苄相仿。口服吸收好,肌肉注射後吸收較差,血漿蛋白結合率低6%~10%,半衰期16.3h,用於治療敏感菌所引起的呼吸道感染生殖泌尿道感染和軟組織感染。可口服、靜脈注射給藥。口服最高量爲4g/d,嚴重感染時可靜脈注射,偶見發生血栓性靜脈炎。對青黴素過敏者用本藥小心。過敏體質和嚴重腎功能不全者慎用。[3]

治療要點參見頭孢氨苄相關內容[3]

1.腎功能損傷者服用本藥,可致本藥在體內的半衰期延長,且加重腎臟損害,應避免長期、大量服用。

2.出現過敏反應時,應立即停藥,給予抗過敏治療。

3.出現二重感染時,根據病原微生物作相應治療。

4.血液透析血液灌流能有效地將本藥從體內清除。

16 注射用頭孢拉定藥典標準

16.1 品名

16.1.1 中文名

注射用頭孢拉定

16.1.2 漢語拼音

Zhusheyong Toubaolading

16.1.3 英文名

Cefradine for Injection

16.2 來源(名稱)、含量(效價

本品爲頭孢拉定加適量助溶劑精氨酸製成的無菌粉末。按無水、無精氨酸物計算,含頭孢拉定(C16H19N3O4S)不得少於90.0%;按平均含量計算,含頭孢拉定(C16H19N3O4S)應爲標示量的95.0%~115.0%[4]

16.3 性狀

本品爲白色或類白色粉末。

16.4 鑑別

在含量測定項下記錄的色譜圖中,供試品溶液主峯的保留時間應與對照品溶液主峯的保留時間一致。

16.5 檢查

16.5.1 鹼度

取本品,加水製成每1ml中含頭孢拉定0.1g的溶液,依法測定(2010年版藥典二部附錄Ⅵ H),pH值應爲8.0~9.6。

16.5.2 溶液的澄清度與顏色

取本品5瓶,按標示量分別加水製成每1ml中含頭孢拉定0.1g的溶液溶液應澄清無色;如顯渾濁,與1號濁度標準液(2010年版藥典二部附錄Ⅸ B)比較,均不得更濃;如顯色,與黃色或黃綠色8號標準比色液(2010年版藥典二部附錄Ⅸ A第一法)比較,均不得更深。

16.5.3 頭孢氨苄

取本品的內容物,混合均勻,精密稱取適量,加流動相溶解並定量稀釋製成每1ml中含頭孢拉定0.7mg的溶液,作爲供試品溶液;另取頭孢氨苄對照品約20mg,精密稱定,置50ml量瓶中,加水溶解並稀釋至刻度,搖勻,精密量取5ml,置50ml量瓶中,用水稀釋至刻度,搖勻,作爲對照品溶液。照頭孢拉定項下的方法測定,含頭孢氨苄不得過頭孢拉定頭孢氨苄總量的6.0%。

16.5.4 有關物質

取本品的內容物,混合均勻,精密稱取適量,加流動相溶解並定量稀釋製成每1ml中含頭孢拉定1mg的溶液,作爲供試品溶液。照頭孢拉定項下的方法測定,檢測波長爲254nm。供試品溶液色譜圖中如有雜質峯,除頭孢氨苄外,7-氨基去乙酰氧基頭孢烷酸按外標法以峯面積計算,不得過1.0%;其他單個雜質峯面積不得大於對照溶液主峯面積的5倍(2.5%),其他各雜質峯面積的和不得大於對照溶液主峯面積的6倍(3.0%)。

16.5.5 水分

取本品,照水分測定法2010年版藥典二部附錄Ⅷ M第一法 A)測定,含水分不得過5.0%。

16.5.6 含量均勻度

以含量測定項下測得的每瓶頭孢拉定含量計算,應符合規定2010年版藥典二部附錄Ⅹ E)。

16.5.7 不溶性微粒

取本品,按標示量加微粒檢查用水製成每1ml中含50mg的溶液,依法檢查2010年版藥典二部附錄Ⅸ C),標示量爲1.0g以下的折算爲每1g樣品中含10μm以上的微粒不得過6000個,含25μm以上的微粒不得過600個。標示量爲1.0g以上(包括1.0g)的每個供試品容器中含10μm以上的微粒不得過6000個,含25μm以上的微粒不得過600個。

16.5.8 細菌內毒素

取本品,依法檢查2010年版藥典二部附錄Ⅺ E),每1mg頭孢拉定中含內毒素的量應小於0.20EU。

16.5.9 無菌

取本品,用適當溶劑溶解轉移至不少於500ml的0.9%無菌氯化鈉溶液中,用薄膜過濾法處理後,依法檢查2010年版藥典二部附錄Ⅺ H),應符合規定

16.5.10 其他

應符合注射劑項下有關的各項規定2010年版藥典二部附錄Ⅰ B)。

16.6 含量測定

高效液相色譜法2010年版藥典二部附錄Ⅴ D)測定。

16.6.1 色譜條件與系統適用性試驗

用十八烷基硅烷鍵合硅膠爲填充劑;以含0.027mol/L辛烷磺酸鈉的0.027mol/L磷酸氫二鈉溶液(用磷酸調節pH值至8.0)-甲醇(75:25)爲流動相;檢測波長爲206nm。取頭孢拉定對照品約30mg、精氨酸對照品約15mg與頭孢氨苄對照品5mg,置100ml量瓶中,加水溶解並稀釋至刻度,搖勻。取10μl注入液相色譜儀,記錄色譜圖頭孢氨苄峯、頭孢拉定峯和精氨酸峯之間的分離度均應符合要求。

16.6.2 測定法

取本品10瓶,分別加水溶解並定量稀釋製成每1ml中含頭孢拉定0.3mg的溶液,精密量取10μl注入液相色譜儀,記錄色譜圖;另取頭孢拉定對照品約30mg與精氨酸對照品約15mg,精密稱定,置100ml量瓶中,加水溶解並稀釋至刻度,搖勻,同法測定。按外標法以峯面積計算每瓶中C16H19N3O4S的含量。並求出10瓶的平均含量。另精密稱取本品內容物適量,加水溶解並定量稀釋製成每1ml中含頭孢拉定0.3mg的溶液,同法測定,按外標法以峯面積計算供試品中C16H19N3O4S和C6H14N4O2的含量。

16.7 類別

β-內酰胺類抗生素,頭孢菌素類。

16.8 規格

(1)0.5g   (2)1.0g   (3)2.0g

16.9 貯藏

密閉,在涼暗處保存

16.10 版本

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2010年版

17 參考資料

  1. ^ [1] 國家基本藥物臨牀應用指南和處方集編委會.國家基本藥物處方集(化學藥品和生物製品)2012年版[M].北京:人民衛生出版社,2013:31-33
  2. ^ [2] 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2002年公佈的第二批化學藥品介紹——頭孢拉定膠囊介紹
  3. ^ [3] 張彧主編.急性中毒[M].西安:第四軍醫大學出版社,2008:194.
  4. ^ [4] 國家藥典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2010年版:第一增補本[M].北京:中國醫藥科技出版社,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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