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註解
1、按分級護理醫囑 指導患者臥牀休息或參加適當活動(見下表)。
分級護理辦法
一 級 | 二 級 | 三 級 | |
病 情 根 據 | 1.病危、病重及嚴重呼吸困難患者 2.各種原因所致的急性失血及內出 血 3.高熱、昏迷、心力衰竭、肝腎功能衰竭及極度衰弱者 4.特殊複雜手術及大手術後 5.癱瘓、牽引及臥石膏牀患者 6.子癇、驚厥 7.特殊治療期 8.早產兒、嬰幼兒 | 1.病重期急性症狀已過, 但仍應臥牀休息者 2.慢性病不宜過多活動者,或年老體弱者 3.特殊複雜手術及大手術後病情已趨穩定,而身體仍虛弱者 4.普通手術後 5.輕型先兆子癇及產婦 6.低能、智力缺陷兒童 7.生活不能自理者 | 1.一般手術前 檢查,準備階段 2.各種疾病及手術恢復期 3.輕症、慢性患者 4.正常孕婦 |
臨 牀 護 理 要 求 | 1.嚴格臥牀休息,協助各種生活需 要,使患者舒適 2.儘量減少會客及談話 3.擦浴每週1~2次,洗腳每日1次,注意皮膚護理,預防褥瘡,翻身擦背2~3次/d 4.口腔護理2~3次/d 5.注意特殊藥物治療效果及反應 6.體溫、脈搏一般4次/d。特殊需要時按醫囑增加次數。癱瘓、牽引、臥石膏牀患者病情穩定,可 1次/d 7.按醫囑協助患者進行牀上活動或作被動性活動 8.每15~30min巡視1次 9.如病情危急亦可指派專人特別護理,訂出特別護理計劃 10.作好身心護理,使患者處於接受治療的最佳狀態 | 1.保持臥牀休息,患者可 在室內活動 2.在生活上給予必要協助 3.每週沐浴1~2次,可由患者自洗或協助擦澡 4.每2h巡視1次 5.協助功能鍛鍊,做好疾病健康教育工作 | 1.各項生活自 理 2.督促患者每週沐浴1~2次 3.進行一般健康教育及康復指導 4.每日巡視至少3~4次 |
2、體溫、脈搏 一般新入院患者2/d,連測3d,如體溫正常改爲1/d(14:00),直至出院。發熱者體溫4/d,體溫正常3d後可改1/d。大中手術前1d、2/d,大手術後4/d,中手術後2/d,連測7d,無異常者改爲1/d。專科疾病須觀察體溫者,按疾病常規執行。
3、呼吸 根據病情和醫囑測定。
4、體重 入院時測1次,以後每週1次。
6、病情觀察 病情如有變化,應立即報告醫師,及時作必要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