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疾病概述
松毛蟲性骨關節病是指人體直接接觸松毛蟲活體、屍體、蟲毛或接觸蟲毛污染過的柴草,衣服及水等引起的骨關節病。本病在我國南方較爲常見。常呈局部地區爆發流行,夏秋季節爲流行高峯期。多見於20—49歲。松毛蟲的毒毛及毒腺細胞分泌的毒素是致病的主要因素。其發病機理尚不清楚,可能與中毒、變態反應和感染有關。
6 症狀體徵
病變的發生多接觸後2天,亦有長達30多天才發病。全身症狀輕或可無。一般體溫可達38攝氏度左右。個別有畏寒,發熱、頭痛、頭昏,全身乏力,食慾減退等,大都2—3日後逐漸消退,局部淋巴結腫大,有壓痛,一般10—20日逐漸消退,此病多累及外露的四肢關節,如膝、踝、肘、腕關節。急性期,受累關節呈紅、腫、熱、痛及功能障礙,全身症狀不明顯,慢性期,主要表現爲關節腫大,疼痛、漸至關節強直。少數病人可出現經久不愈的瘻管或竇道,個並化膿性感染。 臨牀可分爲皮膚型、骨關節型、腫塊型和混合型四種。骨關節型約佔30%—90%。X線檢查:在急性期一般爲陰性,但隨着病情的發展可呈關節周圍骨質疏鬆,或有多發小圓形破壞區,慢性期的特徵爲骨質增生和硬化,並可形成骨性關節融合。
8 病理生理
關節結締組織和滑膜水腫,充血和增厚,滑膜有少量血性粘稠滲出液,表面粗糙,肌腱光澤減少,粗糙血管壁增厚,內膜腫脹增生,伴輕度透明性變,後期以血管和纖維組織增生爲主,有輕度炎性細胞浸潤,關節軟骨面因破壞而粗糙,關節腔變窄,住進形成纖維性漿汁或骨性強直。
10 治療方案
治療 應以預防爲主。接觸後應立即用肥皂水、草木灰水清洗,或局部塗以淡氨水,急性期可用腎上腺皮質激素,抗過敏藥和消炎止痛藥,如氯苯那敏(撲爾敏)和阿司匹林等治療。關節應保持於功能位,一般經早期治療後,在一個月左右可完全恢復,慢性期有下述情況者宜行病竈切除或關節融合術或截骨成形術:
12 特別提示
本病在我國南方較爲常見。常呈局部地區爆發流行,夏秋季節爲流行高峯期
,
多見於
20
—
49
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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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療原則
1
30%
氨水外敷。
2
、急性期以抗過敏、止痛、消炎和制動爲主。若有繼發性感染,應加用抗生素。
3
、慢性期關節破壞重、竇道長期不愈、關節畸形強直於非功能位可行手術治療(選用病源清除術、滑膜切除術、關節融合術或截骨術等)。
用藥原則
1
25mg
,每天
2
次,撲爾敏
4mg
,每天
3
次;維生素
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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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
3
次。外用脫敏軟膏等。
2
10%
3
0.5
—
1%
5mL
12
、
5
—
25mg
封閉療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