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本: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2002年公佈的第二批國家非處方藥中成藥品種使用說明書沉香曲說明書由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於2002年01月30日國藥監注[2002]34號《關於印發第二批國家非處方藥中成藥品種使用說明書的通知》發佈。
沉香曲說明書
【標準來源】
部標十七冊
請仔細閱讀說明書並按說明使用或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名稱】
品名:沉香曲
漢語拼音:
【成份】
【性狀】
【作用類別】
【功能主治】
疏表化滯,舒肝和胃。用於表邪未盡,肝胃氣滯,胸悶脘脹,脅肋作痛,吞酸嘔吐。
【用法與用量】
口服,一次9克,一日2次,煎服或供配方用。
【禁忌】
孕婦忌服。
【注意事項】
1.忌食生冷油膩不易消化性食物。
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兒、年老體弱者應在醫師指導下服用。
5.本品不宜久服,服藥三天後,如症狀無改善或加重,應立即停藥併到醫院就診。
6.哺乳期婦女慎用。
8.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
9.請將此藥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不良反應】
【規格】
每袋500克
【貯藏】
【包裝】
【有效期】
【批准文號】
【生產企業】
企業名稱: 地 址: 郵政編碼: 電話號碼: 傳真號碼: 網 址:
如有問題可與生產企業直接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