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第二料
5.1 組成
第二料在第一料的基礎上加下項藥:蓽茇一兩,檳榔半兩。共六味[1]。
5.2 製法
上入前件藥,共六味,重五兩半,依前法爲丸[1]。
5.3 用法用量
依前法爲丸服用,若仍未愈,再服第三料[1]。
6 第三料
6.1 組成
第三料在第一料和第二料的基礎上又加下項藥:白茯苓四兩(緊小實者,去黑皮),黑附子半兩(炮,去皮臍稱,或加作一兩)[1]。共八味。
6.2 製法
上連前件藥,共八味,重十兩,依前法爲丸[1]。
6.3 用法用量
依前法爲丸服用,加至三十丸,新久大病,不過三料可愈[1]。
9 參考資料
- ^ [1] 李經緯等主編.中醫大詞典——2版[M].北京:人民衛生出版社,2004: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