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合併性病

婦產科 疾病

心氣虛,則脈細;肺氣虛,則皮寒;肝氣虛,則氣少;腎氣虛,則泄利前後;脾氣虛,則飲食不入。

1 拼音

rèn shēn hé bìng xìng bìng

2 疾病分類

產科

3 治療方案

一、梅毒

(一)治療

1.產前特異性血清檢查陽性者進行治療。

(1)青黴素肌內注射,總量600萬U,10d爲一療程。孕28周前及孕28~36周各一療程。

(2)青黴素過敏者,用紅黴素0.5g,口服1/d。2~3周爲1療程。

2.產時處理

(1)嚴格消毒隔離

(2)胎兒娩出後,取臍血特異性血清檢查

3.新生兒處理

(1)隔離

(2)對臍血特異性血清檢查陽性,確診爲先天梅毒患兒行驅梅治療,給予青黴素1萬~2萬U/(kg·d),10次爲l療程。

(3)定期隨訪。

二、淋病

(二)治療

1.淋病治療

(1)青黴素480萬U/d,分二側臂部注射。

(2)淋必治 0.25g靜脈注射或菌必治25mg/kg,肌注1次。

2.產科處理

(1)輕度感染治療後,可繼續妊娠足月。

(2)分娩期嚴格消毒隔離

(3)產後繼用抗生素預防感染

3.新生兒處理

(1)隔離

(2)出生後立即給予1%弱蛋白銀液或o.25%硝酸銀點眼。再用生理鹽水沖洗

(3)預防性治療:青黴素5萬U/kg,一次性肌內注射。

(4)嚴密觀察及時發現淋菌性眼炎、關節炎及彌散性淋菌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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