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基本信息:《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于2021年12月29日《关于印发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卫办发〔2021〕43号)印发,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认真做好贯彻落实。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2022年2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