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卫生机构检验实验室建筑技术导则(试行)
四、通风与空气调节:第十三条检验实验室应根据房间功能、操作需求等合理确定新风量和换气次数,适用时可以利用自然通风。第十五条采用机械通风系统时应避免交叉污染,排风应通过独立于建筑物其他公共通风系统的管道排出。核酸检测实验室的样本制备区宜设置ⅡA2型生物安全柜,当使用高危险有毒化学物质时应采用通风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