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2015年版)
:负责本辖区内传染病信息报告工作的管理。:1.法定传染病。(3)丙类传染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手足口病。1.传染病疫情信息实行网络直报或直接数据交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