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在上者下取之
病在上者下取之为取穴法则之一。出《黄帝内经灵枢·终始》。意谓病在上半身的,可以取刺于下部的穴位治疗。参见病在上取之下:病在上取之下为治则之一。出《黄帝内经素问·五常政大论》。即病的主要证候在人体的上部,治疗用药或进行针灸应从下部着手。如治疗耳鸣、耳聋取侠溪;牙痛、龈肿取内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