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规范(试行)
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必须提供合法生产的高值医用耗材,并按照购销合同规定的产品及时供货,不得提供入围品种外的高值医用耗材。(六)参加集中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生产或经营活动中没有不良记录;积极研究探索将经济学评价指标纳入综合评价体系。(六)身体健康,能积极参加集中采购工作,原则上年龄在65岁(含)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