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境动物和动物产品风险分析管理规定
发生评估证明危害因素在我国境内不造成危害的,风险评估结束。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五条术语解释“风险”是指动物传染病、寄生虫病病原体、有毒有害物质随进境动物、动物产品、动物遗传物质、动物源性饲料、生物制品和动物病理材料传入的可能性及其对农牧渔业生产、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造成的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