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管理办法
(二)各省(区、市)卫生行政部门对省级示范区工作进行统一领导和管理,定期组织检查、督导和评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示范区慢性病防控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管理、督导检查和考核评估。附件:1.国家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申报表2.国家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考核评价方案(试行)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