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危患者抢救常规
2.在抢救中应由急诊科主任或在场本科最高职务的医师、急诊护士长或其他指定的人员担任组织领导工作。3.遇有大批患者、严重多发伤等情况时,应立即通知医教部(医务处),由院组织有关科室共同抢救。5.经抢救后病情允许移动时,应迅速送入病室。如需继续抢救或进行手术者,应预先通知病区或手术室作好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