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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露评估
暴露评估(exposureassessment)是指对特定污染物暴露特征(包括暴露的浓度、时间、频率等)和暴露人群特征(包括人群的年龄、性别、易感性等)的综合评估。暴露评估(exposureassessment)是指测量或估计接触环境介质中化学物质的浓度水平、频率、持续时间、暴露人群及人群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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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S/T 666-2019 大气污染人群健康风险评估技术规范
4.6反馈程序及下一步工作:如果根据提出的问题和选择的方法和工具,数据资源可用性符合要求,就可以继续进行大气污染人群健康风险评估。EF:暴露频率(d/年);a)人群归因危险度比例。模型应用空气监测数据或空气扩散模型的结果,并与个体的活动模式和微环境中污染物的浓度相结合,计算吸入途径进入人体的污染物的暴露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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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S/T 666—2019 大气污染人群健康风险评估技术规范
AT(h/暴露时间)。(3)概述在暴露浓度下(均数和/或95%分位数浓度),被评估大气污染物作用的靶器官及主要健康效应,以及超额死亡/患病人数、超额致癌风险值或危害商、危害指数等。模型应用空气监测数据或空气扩散模型的结果,并与个体的活动模式和微环境中污染物的浓度相结合,计算吸入途径进入人体的污染物的暴露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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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管理规定(试行)
(四)其他有关信息和资料。(三)国务院有关部门监督管理工作需要并提出应急评估建议的;如果可能,对于毒性作用有阈值的危害应建立人体安全摄入量水平。风险特征描述:在危害识别、危害特征描述和暴露评估的基础上,综合分析危害对人群健康产生不良作用的风险及其程度,同时应当描述和解释风险评估过程中的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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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31716—2015 病媒生物危害风险评估应用准则与指南 大型活动
标准基本信息:ICS11.020C0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31716—2015《病媒生物危害风险评估应用准则与指南大型活动》(Principlesandguidelinesfortheriskanalysisofvector——Large-scaleactivity)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15年06月02日发布,自2016年01月0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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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资源食品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新资源食品的监督管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以下简称《食品卫生法》),制定本办法。第十条评估委员会根据以下资料和数据进行安全性评价:新资源食品来源、传统食用历史、生产工艺、质量标准、主要成分及含量、估计摄入量、用途和使用范围、毒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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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在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公布食品安全风险警示信息,或者接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本条例第十条规定通报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信息后,设区的市级和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本级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防止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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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十二五”规划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十二五”规划》由卫生部于2012年6月11日卫监督发〔2012〕40号印发。重点做好食品中污染物、真菌毒素、致病性微生物等危害人体健康物质限量,农药和兽药残留限量,食品添加剂使用、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预包装食品标签和营养标签,食品包装材料及其添加剂等食品安全基础标准制定、修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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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表征
风险表征(riskcharacterization)是指根据一定的原则和定量计算方法,对某大气污染物造成暴露人群健康效应的反应概率或预期危害程度的概率进行的估计和预测。在评估化学物质环境健康风险时,风险表征(riskcharacterization)是指综合危害识别、剂量—反应评估、暴露评估的结果,定性、定量描述健康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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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管理规定
第三条风险评估是指对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中的生物性、化学性和物理性危害对人体健康造成不良影响的可能性及其程度进行定性或定量估计的过程,包括危害识别、危害特征描述、暴露评估和风险特征描述等。国家卫生健康委可以根据风险评估工作需要,向相关部门提出补充或核实信息、资料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