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木克土
木克土指五行学说的一种相克关系。参见肝气犯脾:肝气犯脾指五行学说中也称“肝木乘脾土”。由于肝气横逆,疏泄太过,影响脾胃,以致消化机能紊乱。临床主要表现为头目眩晕、脾气急躁、胸闷胁痛、脘腹胀痛、厌食、大便泄泻、脉弦等。若主要表现为嗳气、吞酸、呕吐等犯胃症状者,则称肝气犯胃。治宜健脾疏肝或调和肝胃。
-
五行学说
五行相克的次序是: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3.五行制化:在五行相生之中,同时寓有相克,在相克之中,同时也寓有相生。②肾生肝,(水生木)肾精能滋养肝脾不和证,即“水能生木”,当“肾水”不足时,肝木失养,病人出现“肝阳上亢”等水不涵木的病证,治疗时要滋水涵木,肝阳上亢的证候可以得到改善。
-
相克
相克为五行学说术语。借木、火、土、金、水五种物质之间互相制约和排斥的关系,来说明脏腑之间相互制约的生理现象。其次序是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近人习惯将相克与反常的相乘混同,如病理上的木乘土,常称为木克土。
-
五行
相生意味着相互滋生或促进,如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等;相胜又称相克,意味着互相排斥或抑制,如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等。在相互联系方面,肾水养肝木,肝血济心,心火温脾土,脾化生水谷精微上充于肺,肺清肃下行以助肾水。脾主运化制止肾水泛溢(土克水);脾病及肝为土侮木;
-
井主心下满
“井主心下满”是指井穴,五行属木,木应肝,邪在肝,肝乘脾(即木克土),故心下满。井:井穴;主:主治。治之于井者,不令木克土(治之于腑之井(金)者,不令金刑木)也。出《难经·六十八难》。
-
所胜
在五行相克关系中,“我克”者为“我所胜”。如“木克土”,木为“我”,木之“所胜”是土。
-
所不胜
在五行相克关系中,“克我”者为我“所不胜”。如“木克土”,土为“我”,土之“所不胜”是木。
-
五行相克
五行相克是指木、火、土、金、水之间存在着递相克制、制约的关系,其规律是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
-
土克水
土克水指五行学说的一种相克关系。脾属土,肾属水,脾土能制约肾水,使其不致泛滥妄行的作用。战国时代,五行说颇为流行,并出现五行相生相胜的原理。相生意味着相互滋生或促进,如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等;相胜又称相克,意味着互相排斥或抑制,如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等。
-
土生金
用五行相生理论来解释内脏之间相互滋生或促进作用的关系。脾属土,肺属金,脾土旺盛,能散精上输于肺,以滋生、助长肺金。相生意味着相互滋生或促进,如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等;相胜又称相克,意味着互相排斥或抑制,如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等。
-
五常
五常即五行。见《素问·六元正纪大论》。《庄子·天运》:“天有六极五常。”《伤寒论·序》:“人禀五常,以有五脏。”相生意味着相互滋生或促进,如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等;相胜又称相克,意味着互相排斥或抑制,如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等。
-
怒胜思
怒胜思生理学名词。怒属木,思属土,木克土,故愤怒能抑制忧思。《素问·阴阳应象大论》:“思伤脾,怒胜思。”
-
白芍甘草汤
处方:白芍1两(醋炒),甘草3钱。功能主治:胃气痛,证属阴虚血燥,肝气妄动,木克土者。其痛在脐腹以上,胸膈之间,时作时愈,愈则安然无恙,偶有拂逆,则复作。各家论述:方中醋炒白芍有滋阴敛肝之功;甘草味甘,甘先入脾,且能和中。摘录:《医门八法》卷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