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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检
在输血医学中,复检(retesting)是指对献血者献血时采集的血液样品进行规定项目的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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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S/T 679—2020 突发中毒事件卫生应急处置技术规范 总则
血液和尿液等生物样品应在4℃条件下冷藏保存和运输。1.2ml-12亚硝酸钠氰化物3%亚硝酸钠溶液10mL~15mL缓慢静脉注射,或按6mg/kg~12mg/kg给药必须与硫代硫酸钠合用134-二甲氨基苯酚氰化物10%4-二甲氨基苯酚2mL肌内注射,必要时可重复给药-14硫代硫酸钠氰化物首先使用亚甲蓝、亚硝酸钠或4-二甲氨基苯酚后,立即静脉注射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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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
风险监测、案件稽查、事故调查、应急处置等工作中可以采用非食品安全标准等规定的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分析查找食品安全问题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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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
抽样文书应当字迹工整、清楚,容易辨认,不得随意涂改,需要更改的应当由双方签字确认。第五十二条检验机构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八条规定,分包检验任务的,或者未经组织监督抽查部门批准,租借他人检测设备的,或者未按规定及时报送检验报告及有关情况和复检结果的,由组织监督抽查的部门责令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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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
重庆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称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抽样检验、委托送检的检验样品,应当经检验双方同意后当场封存,并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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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在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公布食品安全风险警示信息,或者接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本条例第十条规定通报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信息后,设区的市级和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本级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防止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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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于2010年2月8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由卫生部于2010年3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71号发布,自2010年5月1日起施行,卫生部2000年1月16日发布的《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同时废止。(四)依法对食品安全事故及其处理情况进行发布,并对可能产生的危害加以解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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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S 293—2019 艾滋病和艾滋病病毒感染诊断
基本信息:ICS11.020C59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WS293—2019《艾滋病和艾滋病病毒感染诊断》(DiagnosisforHIV/AIDS)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于2019年01月02日发布,自2019年07月01日《关于发布〈淋病诊断〉等4项强制性卫生行业标准的通告》(国卫通〔2019〕1号)起实施。——肺孢子菌肺炎;4周后复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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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S/T 794—2022 输血相容性检测标准
注:红细胞成分输血相容性检测主要包括:ABO血型(正定型、反定型)、Rh血型、抗体筛查、交叉配血等。4.4.2.4献血者ABO血型复检:献血者血浆输注前应进行ABO反定型复检,检测见本标准第4.4.1.5.2条。4.5.2发血单:4.5.2.1发血单内输血相容性检测结果应为血液相合或相容,对于不相容和不相合的结果只宜出具检测结果报告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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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添加剂生产监督管理规定
第二十三条在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书有效期内,生产者生产条件、检验手段、生产技术或者工艺发生较大变化的,生产者应当及时向原许可机关提出审查申请,原许可机关应当依照本规定重新组织审查。(三)生产者质量管理制度的运行记录,其中包括原辅材料进货验收记录、生产过程控制记录、产品出厂检验记录、产品销售记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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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液制品管理条例
1996年12月30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血液制品管理,预防和控制经血液途径传播的疾病,保证血液制品的质量,根据药品管理法和传染病防治法,制定本条例。第十六条单采血浆站采集的原料血浆的包装、储存、运输,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和要求。(四)与他人共用产品批准文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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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第四十二条进口的医疗器械应当是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已注册或者已备案的医疗器械。复检结论为最终检验结论。(九)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使用单位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未按照要求报告不良事件,或者对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技术机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开展的不良事件调查不予配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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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卫生监督程序
第五章监测和检验:第二十三条食品卫生监督员采集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及包装材料、食品用洗涤剂、消毒剂、食品用工具等样品时,应出示证件,并根据监测目的以及食品卫生检验标准方法的规定,无偿采集样品。第三十三条对食物中毒及食品污染事故进行调查时,其采样数量不受常规采样数量限制,并实行无偿采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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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用辅料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药用辅料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06年3月23日发布。第二条本规范旨在确定药用辅料(以下简称辅料)生产企业实施质量管理的基本范围和要点,以确保辅料具备应有的质量和安全性,并符合使用要求。第五十六条无菌药品用辅料的生产环境应与制剂的生产环境相似,并制定相应的环境监测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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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Z/T 279—2017 核和辐射事故医学应急处理导则
以烧伤为主的烧放冲复合伤和烧放复合伤;30次者可开始第三步检伤——血液循环状况检查。7.5淋巴细胞下降速率/双十环分析全血细胞减少,轻到中度肠道损伤7.5~国内已有多个应对核与辐射突发事件的标准和规范,有过量外照射的医学处理,放射性核素内污染的剂量估算和医学处理,体表放射性污染的测量和洗消去污处理,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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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艾滋病防治项目管理方案
贯彻《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6-2010年)》,完善采供血机构实验室质量控制体系,逐步实施血液集中检测要求,由省中心实验室牵头,根据卫生部临检中心和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参比实验室的要求,建立和完善室间质评和室内质控体系,进行实验室质量考评,并将结果报告国家参比实验室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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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S/T 804—2022 临床化学检验基本技术标准
7.3.2尿液标本采集与处理:7.3.2.1标本采集:尿液标本有随机尿、晨尿和计时尿,随机尿采集时无需特殊准备,晨尿为患者清晨起床未进食和运动之前排出的中段尿,计时尿有3h、12h、24h等,临床化学定量检测多采集24h尿。实验室根据检验程序要求至少对正确度、精密度、可报告范围进行验证。10次,每个高值样品重复检测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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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卫生监督机构工作规范
1.2健康相关产品卫生行政许可程序1.2.1依据和范围1.2.1.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保健食品管理办法》《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消毒管理办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1.2.1.2范围(1)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由卫生部审批的食品;(8)本文书加盖卫生行政机关本章。(2)案情调查、取证、参加合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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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站管理办法(暂行)
第六条血站设置:(一)血站分为血液中心、中心血站、基层血站或中心血库等,负责指定的服务区域的采供血工作。第二十八条血站在采集检验标本、采集血液和成分血分离时,必须使用有生产单位名称、生产批准文号和有效期内的一次性注射器和采血器材,用后必须在血液管理监督员监督下按规定及时销毁并作记录,避免交叉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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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浆单采
单采操作1.手工法操作(1)准备①器材:采血三/四联血袋,分浆夹,离心机,生理盐水,输血器等。如为双程采浆,则在第1程还输完毕后,重复采血至还输的各个步骤,最后拔除穿刺针。利用单采血浆机或血细胞分离机单采,应加强对献血员监测,且每次单采血浆量不得超过400ml。6.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见献血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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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原反应
概述:热原反应(pyrogenreaction)是指革兰阴性杆菌内毒素或其他微量致热物质所引起的发热反应。何时加药混合、何时开始输注、输注速度;输液反应引致的临床症状;异丙嗪可作为辅助药物。此外,解热药(阿司匹林、氨基比林、扑热息痛等)能阻止磷脂多糖在体内产生致热作用的白细胞性热原,并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和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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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办法
倡导其他食用农产品生产者委托符合资质条件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对其生产的食用农产品进行质量安全检测,签订合同,实行服务外包,并在销售产品时提供相应合格证明和产地证明。第三十六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农业投入品经营者未按规定建立或者伪造农业投入品经营档案的,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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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员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组织实施指南
(3)采集拭子要求。(3)样本检测完成后,检测结果为阳性时,需将生物安全柜和实验核心区的医疗废物在产生地点进行高压蒸汽灭菌,然后按照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加样器架5个。医用防护口罩(头戴式)、外科口罩、隔离衣、防护服,无粉乳胶手套,鞋套,面屏或护目镜,帽子、洗手液等,按每个队员每天一套配置2-3天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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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毒检测程序规定
吸毒检测程序规定第一条为规范公安机关吸毒检测工作,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制定本规定。第十四条公安机关决定进行实验室复检的,应当在作出实验室复检决定后的三日内,将保存的B样本送交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指定的具有检验鉴定资格的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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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毒抗毒素效价测定法
小白鼠试验法试剂1.1标准抗毒素由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按期分发,所标单位应与国际单位等值。亦可自备,但其制法(包括菌种、培养基、培养条件及干燥方法等)应与检定所分发者相同。4.4.2待检抗毒素试验组吸取不同稀释度之待检抗毒素各1.0ml分别装入小试管中,每管补加稀释液0.5ml(可在抗毒素之前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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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精子库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人类精子库应当对供精者进行健康检查和严格筛选,不得采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的精液:(一)有遗传病家族史或者患遗传性疾病;第十九条精子库采集精子后,应当进行检验和筛查。对有上述违法行为的医疗机构,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条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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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不得在食品生产中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第七十四条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县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对事故现场进行卫生处理,并对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因素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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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喉抗毒素效价测定法
家兔皮肤试验法试剂1.1标准抗毒素由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按期分发,所标单位应与国际单位等值。亦可自备,但应选经保存一年以上,毒力适宜的毒素。1.3稀释液硼酸盐缓冲盐水,灭菌后pH值应为7.0~但1支吸管只得用于1份样品)。待检抗毒素之效价应以与多数对照的反应强度相同之最高稀释度判定之,但反应强度不得超过对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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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伤风抗毒素效价测定法
小白鼠试验法试剂1.1标准抗毒素由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按期分发,所标单位应与国际单位等值。亦可用干燥毒素制成液体甘油毒素,即干燥毒素生理盐水溶解液与中性甘油(经116℃10分钟高压蒸汽灭菌)等量混合,每ml至少含20个试验量。120小时之内全部死亡,待检抗毒素之效价应以与对照小白鼠同时死亡的最高稀释度判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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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性坏疽抗毒素效价测定法
小白鼠试验法试剂1.1标准抗毒素气性坏疽(威氏、水肿、脓毒、溶组织)标准抗毒素由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按期分发,所标单位应与国际单位等值,标准抗毒素应保存于2~毒素应保存于2~4.4.2待检抗毒素试验组吸取不同稀释度之待检抗毒素各1.0ml分别装入小试管中,每管补加稀释液0.5ml(可在抗毒素之前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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尿脂肪
概述:尿液中混有脂肪小滴时称为脂肪尿(lipiduria),尿中含有淋巴液,外观呈牛奶状称乳糜尿(chyluria)。(2)其他:腹内结核、肿瘤、胸腹部创伤或手术,先天性淋巴管畸形及肾盂肾炎等均可引起乳糜尿;在偏光显微镜下,中性脂肪小滴(如甘油三酯)不能引起光的偏振,但能被脂溶性染料着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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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港澳活猪检验检疫管理办法
供港澳活猪检验检疫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供港澳活猪检验检疫工作,防止动物传染病、寄生虫病传播,确保供港澳活猪卫生和食用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免疫接种情况填入《供港澳活猪注册饲养场管理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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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港澳活禽检验检疫管理办法
(三)饲养场动物防疫制度、饲养管理制度或全面质量保证(管理)手册。发运监装时,须确认供港澳活禽来自注册饲养场并经隔离检疫和实验室检验合格的禽群,临床检查无任何传染病、寄生虫病症状和其他伤残情况,运输工具及笼具经消毒处理,符合动物卫生要求,同时核定供港澳活禽数量,对运输工具加施检验检疫封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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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行政执法文书规范(试行)
“合议意见”是在合议人发表意见后形成的综合处理意见,应当写明对违法行为的定性结论,违反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条款以及处罚的依据和具体的处罚建议,参加合议人员有不同意见的应当予以注明。第五十条调查取证时或者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产品质量可疑,需要抽取样品检验鉴定的,应当填写相关抽样记录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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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生猪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经查验符合规定的,道口动物卫生监督人员应当在生猪检疫证明上加盖道口检查签章、注明通过道口的时间;第四十五条生猪屠宰厂(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或者区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按规定进行生猪违禁药物检测的;(三)未按规定出具肉品品质检验证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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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碘缺乏病监测方案(2016版)
一、目的:以县级区划为单位观察重点人群尿碘、盐碘水平以及甲状腺肿大率等情况,及时掌握县级人群碘营养状况及病情的消长趋势,为适时采取针对性防治措施和科学调整干预策略提供依据。2.收集甲低筛查复检的新生儿甲功和抗体检测结果;四、抽样方法与监测内容:(一)抽样方法。组织协调碘缺乏病高危地区地克病搜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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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耳畸形临床路径(扩张皮瓣法耳廓再造术(Ⅱ期))(2016年版)
同时,要落实以下要求,进一步提高临床路径管理水平和实施效果。:第一诊断为小耳畸形,扩张皮瓣法Ⅰ期耳后扩张器植入术后注水期和静息休养期结束(ICD-10:Z47.80)行扩张皮瓣法耳廓再造术(Ⅱ期)(ICD-9-CM-3:18.79006,18.71007)(二)诊断依据。(3)听力功能测试(需听力重建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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片剂脆碎度检查法
概述:片剂脆碎度检查法用于检查非包衣片的脆碎情况及其他物理强度,如压碎强度等。如减失重量超过1%时,应复检2次,3次的平均减失重量不得过1%,并不得检出断裂、龟裂及粉碎的片。如供试品的形状或大小使片剂在圆筒中形成不规则滚动时,可调节圆筒的底座,使与桌面成约10°的角,试验时片剂不再聚集,能顺利下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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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健康相关产品检验机构认定与管理办法
第二条健康相关产品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消毒管理办法》及其它卫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由卫生部审批的食品、化妆品、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消毒药剂和消毒器械等各类与人体健康相关的产品。(三)年度检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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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
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生产经营行为,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二)对生产经营的食品进行抽样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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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
1总则l.1编制目的保障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以下简称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各项医疗卫生救援工作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提高卫生部门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医疗卫生救援水平,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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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诊断程序
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诊断程序一、诊断程序:各省首例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由发生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省级临床专家组结合病例的流行病学史、临床表现、省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结果及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复核检测结果等,按照诊疗方案进行诊断,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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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管理办法
基本信息:《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管理办法》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于2022年2月14日《关于印发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卫医发〔2022〕6号)印发。第二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参加质控组织开展的质量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