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RA

疾病

心氣虛,則脈細;肺氣虛,則皮寒;肝氣虛,則氣少;腎氣虛,則泄利前後;脾氣虛,則飲食不入。

1 英文參考

glucocoticoid resistant asthma, GRA

glucocorticoid-remediable aldosteronism, GRA

2 激素抵抗型哮喘·GRA

糖皮質激素作爲哮喘的一線治療已廣泛應用於臨牀。大多數哮喘患者口服大劑量潑尼松短時間內就可使臨牀症狀和病理生理變化得到明顯改善。對於初始診斷的兒童和成人哮喘患者,無論是大劑量還是小劑量吸入激素均能緩解症狀和改善肺功能。但並不是所有哮喘患者激素的治療都顯示出療效,有一部分患者即使長期或大劑量給予激素,其療效也不理想,此爲激素抵抗型哮喘(glucocoticoid resistant asthma,GRA)。與之相對應,對激素顯示出良好療效的哮喘則爲激素敏感哮喘 (glucocoticoid sensitiVe asthma,GSA)。

激素抵抗型哮喘的概念,最早是由Schwarfz 等於1968 年提出來的。他們發現有部分哮喘患者對大劑量糖皮質激素治療臨牀反應差,且外周血嗜酸細胞計數在糖皮質激素治療後下降程度顯着低於其他哮喘患者。具有年齡較大、病史較長、氣道反應性較嚴重以及更易出現夜間喘息症狀等特點。

激素敏感哮喘相比,激素抵抗型哮喘具有年齡較大、病史較長、氣道反應性較嚴重以及更易出現夜間喘息症狀等特點。在臨牀工作中對於已經使用足劑量激素仍然不能控制症狀哮喘病人應提高警覺,以便及早發現和診斷GRA,及時避免不必要地使用激素,並採取其他替代性的有效治療控制哮喘發作。

目前對於激素抵抗型哮喘的診斷還未有一個統一標準。不同標準的區別主要在於應用激素治療的劑量和治療持續的時間有所差異。激素抵抗型哮喘一般定義爲:FEV1佔預計值百分比(FEV1/pre%)≤75%的哮喘患者應用適當劑量激素(如口服潑尼松40mg/d)經過2周治療後,其FEV1的改善幅度≤15%者即可定義爲激素抵抗型哮喘相反,如果FEV1的增加幅度>15%則可定義爲激素敏感哮喘

激素抵抗型哮喘的診斷除需明確哮喘診斷規則,足量應用激素外,尚需排除導致激素抵抗的因素以及嚴格的鑑別診斷。

支氣管擴張藥爲治療激素抵抗型哮喘的一線用藥。吸入激素氟替卡松布地奈德甲氨蝶呤環孢黴素A靜脈應用免疫球蛋白、白三烯拮抗藥等均有一定療效。

詳見激素抵抗型哮喘條。

3 糖皮質激素可抑制性醛固酮增多症·GRA

糖皮質激素可抑制性醛固酮增多症(glucocorticoid-remediable aldosteronism,GRA),又稱ACTH依賴性醛固酮增多症。爲家族性醛固酮增多症(familial hyperaldostero- nism)Ⅰ型。1966年由Sutherland首次報道,經某些手術探查的病例證實爲腎上腺皮質呈大、小結節性增生,但亦可爲皮質腺瘤。其特徵是給予小劑量地塞米松(0.5~1.5mg/d),1~2周後可改善症狀;此外血中皮質醇動態正常,但連續數日投給 ACTH時,醛固酮分泌可持續上升。此型的病因患者存在11β-羥化酶基因醛固酮合成酶基因不等交換,產生兩個基因融合後的新的嵌合基因,導致醛固酮合成酶在束狀帶異常表達,並受ACTH調控。本病爲常染色體顯性遺傳方式,有家族性發病傾向,但也可散發性,較多見於青少年男性。但亦有報道本病男女比例爲5:7者,平均發病年齡41歲。[1]

4 參考資料

  1. ^ [1] 陳灝珠,林果爲,王吉耀主編.實用內科學(第14版)[M].北京:人民衛生出版社,2013:1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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