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拼音
W S / T 7 9 0 . 2 — 2 0 2 1 qū yù wèi shēng xìn xī píng tái jiāo hù biāo zhǔn dì 2 bù fèn : shí jiān yī zhì xìng fú wù
3 基本信息
ICS 11.020
CCS C 07
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行業標準WS/T 790.2—2021《區域衛生信息平臺交互標準 第2部分:時間一致性服務》(Regional health information platform interactive standard—Part 2: Consistent time service)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2021年10月27日《關於發佈〈國家衛生信息資源分類與編碼管理規範〉等21項推薦性衛生行業標準的通告》(國衛通〔2021〕10號)發佈,自2022年4月1日起施行。
4 發佈通知
關於發佈《國家衛生信息資源分類與編碼管理規範》等21項推薦性衛生行業標準的通告
國衛通〔2021〕10號
現發佈《國家衛生信息資源分類與編碼管理規範》等21項推薦性衛生行業標準,編號和名稱如下:
WS/T 787—2021 國家衛生信息資源分類與編碼管理規範
WS/T 788—2021 國家衛生信息資源使用管理規範
WS/T 790.1—2021 區域衛生信息平臺交互標準 第1部分:總則
WS/T 790.2—2021 區域衛生信息平臺交互標準 第2部分:時間一致性服務
WS/T 790.3—2021 區域衛生信息平臺交互標準 第3部分:節點驗證服務
WS/T 790.4—2021 區域衛生信息平臺交互標準 第4部分:安全審計服務
WS/T 790.5—2021 區域衛生信息平臺交互標準 第5部分:基礎通知服務
WS/T 790.6—2021 區域衛生信息平臺交互標準 第6部分:居民註冊服務
WS/T 790.7—2021 區域衛生信息平臺交互標準 第7部分:醫療衛生機構註冊服務
WS/T 790.8—2021 區域衛生信息平臺交互標準 第8部分:醫療衛生人員註冊服務
WS/T 790.9—2021 區域衛生信息平臺交互標準 第9部分:術語註冊服務
WS/T 790.10—2021 區域衛生信息平臺交互標準 第10部分:健康檔案存儲服務
WS/T 790.11—2021 區域衛生信息平臺交互標準 第11部分:健康檔案管理服務
WS/T 790.12—2021 區域衛生信息平臺交互標準 第12部分:健康檔案採集服務
WS/T 790.13—2021 區域衛生信息平臺交互標準 第13部分:健康檔案調閱服務
WS/T 790.14—2021 區域衛生信息平臺交互標準 第14部分:文檔訂閱發佈服務
WS/T 790.15—2021 區域衛生信息平臺交互標準 第15部分:預約掛號服務
WS/T 790.16—2021 區域衛生信息平臺交互標準 第16部分:雙向轉診服務
WS/T 790.17—2021 區域衛生信息平臺交互標準 第17部分:簽約服務
WS/T 790.18—2021 區域衛生信息平臺交互標準 第18部分:提醒服務
上述標準自2022年4月1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國家衛生健康委
2021年10月27日
5 前言
本標準是WS/T 790《區域衛生信息平臺交互標準》的第2部分。WS/T 790已經發布以下部分:
——第1部分:總則;
——第2部分:時間一致性服務;
——第3部分:節點認證服務;
——第4部分:安全審計服務;
——第5部分:基礎通知服務;
——第6部分:居民註冊服務;
——第7部分:醫療衛生機構註冊服務;
——第8部分:醫療衛生人員註冊服務;
——第9部分:術語註冊服務;
——第10部分:健康檔案存儲服務;
——第11部分:健康檔案管理服務;
——第12部分:健康檔案採集服務;
——第13部分:健康檔案調閱服務;
——第14部分:文檔訂閱發佈服務;
——第15部分:預約掛號服務;
——第16部分:雙向轉診服務;
——第17部分:簽約服務;
——第18部分:提醒服務。
本標準由國家衛生健康標準委員會衛生健康信息標準專業委員會負責技術審查和技術諮詢,由國家衛生健康委統計信息中心負責協調性和格式審查,由國家衛生健康委規劃發展與信息化司負責業務管理、法規司負責統籌管理。
本標準起草單位:國家衛生健康委統計信息中心、杭州市衛生健康委、國家衛生信息共享技術及應用工程技術研究中心。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胡建平、李嶽峯、劉嵩、顏劍波、江汪發、許德俊、葉彥波、何煒。
6 標準正文
區域衛生信息平臺交互標準 第2部分:時間一致性服務
6.1 1 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基於健康檔案的區域衛生信息平臺時間一致性服務相關的信息交互規範。
本標準適用於基於健康檔案的區域衛生信息平臺時間一致性服務設計與開發,適用於接入基於健康檔案的區域衛生信息平臺的應用信息系統調用平臺時間一致性服務的設計與開發。不適用於區域衛生信息平臺不經過網絡服務的過程調用。
6.2 2 規範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內容通過文中的規範性引用而構成本標準必不可少的條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該日期對應的版本適用於本標準;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於本標準。
GB/T 7408/ISO 8601 數據元和交換格式信息交換日期和時間表示法
WS/T 448 基於居民健康檔案的區域衛生信息平臺技術規範
WS/T 482 衛生信息共享文檔編制規範
6.3 3 術語和略縮語
6.3.1 3.1 術語和定義
WS/T 448、WS/T 482界定的及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於本標準。
6.3.1.1 3.1.1
一致時間 Consistent Time(CT)
6.3.1.2 3.1.2
網絡時間協議 Network Time Protocol(NTP)
是由RFC 1305定義的時間同步協議,用來在分佈式時間服務器和客戶端之間進行時間同步。
6.3.1.3 3.1.3
簡單網絡協議 Simple Network Time Protocol(SNTP)
SNTP協議V4 由 NTP 改編而來,主要用來同步因特網中的計算機時鐘。 SNTP協議 適用於無需完全使用 NTP 功能的情況。比較以前的 NTP 和 SNTP協議 版本,SNTP協議V4 的引入沒有改變NTP規範和原有實現過程,它是對 NTP 的進一步改進,支持以一種簡單、無狀態遠程過程調用模式執行精確而可靠的操作,這類似 time/UDP協議。
6.3.1.4 3.1.4
協調世界時 universal time date(UTC)
世界統一時間
世界標準時間
國際協調時間
國標標準時間
以原子時秒長爲基礎,在時刻上儘量接近於世界時的一種時間計量系統。
6.3.2 3.2 縮略語
下列縮略語適用於本標準。
DHCP:動態主機配置協議(Dynamic Host Configuration Protocol)
RFC:互聯網信息文檔(Request For Comments)
TC:時間客戶端(Time Client)
TS:時間服務器(Time Server)
UDP: 用戶數據報協議(User Data Protocol)
IP:網絡之間互聯的協議(Internet Protocol)
6.4 4 角色
6.4.1 4.1 角色定義
時間一致性服務包括以下角色:
——時間服務器(TS):對 NTP 時間服務查詢產生應答的對象;
——時間客戶端(TC):使用 NTP 或 SNTP 時間服務應答來維護與時間服務器的同步,及維護本地系統時鐘的對象。
6.4.2 4.2 角色的交易關係
圖1 一致時間集成標準角色圖
6.4.3 4.3 角色的交易可選性
下表中列出的集成標準直接包含了每個角色之間的事務。一個產品如果要聲明支持此集成標準,則應實現標準中指定爲“R”的事務。
表1 一致時間-角色和交易
6.5 5 交易
6.5.1 5.1 維護時間同步
6.5.1.1 5.1.1 用例
維護時間同步用例見圖2.
圖2 維護時間同步例圖
6.5.1.2 5.1.2 交互流程
維護時間同步交易流程見圖3。
圖3 維護時間同步交易流程圖
需要同步時間的時間客戶端發起維護時間請求到提供標準時間的時間服務器,並由時間服務器響應維護時間請求,返回標準時間給時間客戶端,時間客戶端依據NTP時間應答信息及時間延時估計校正並更新系統時間。
6.5.1.3 5.1.3 消息請求
應符合NTP V3網絡時間協議。
6.5.1.4 5.1.4 消息應答
應符合NTP V3網絡時間協議。 時間服務器和時間客戶端應維持時間爲UTC國際標準時間。時間格式應符合GB/T 7408/ISO 8601要求。
6.6 6 交互服務
6.6.1 6.1 服務定義
使網絡中的多臺電腦之間保證時間一致的方法,是其它基礎服務的前置條件,用來使多臺電腦的中位時間差小於指定值(例如1秒)的服務。
6.6.2 6.2 服務技術要求
服務調用應遵循的規則如下:
——可將 NTP 客戶端設定爲在特定 IP 地址處使用特定的 NTP 服務器,從 DHCP 自動獲取 NTP 服務器地址,和/或自動探察 NTP 服務器地址;
——時間客戶端應支持 NTP、SNTP、全部三種模式,並支持人工設置;
——實施中應支持至少 1s 的時間同步精度;
——時間一致服務應符合附錄 A 時間維護協議選擇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