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基本信息
ICS 13.280
C 57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職業衛生標準WS/T 676—2020《建築材料氡射氣係數的測量方法》(Method for measuring radon emanation coefficient of building materials)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於2020年04月03日《關於發佈《職業性放射性皮膚疾病診斷》等7項衛生健康標準的通告》(國衛通〔2020〕4號)發佈,自2020年10月01日起實施,本標準代替。
4 發佈通知
關於發佈《職業性放射性皮膚疾病診斷》等7項衛生健康標準的通告
國衛通〔2020〕4號
現發佈《職業性放射性皮膚疾病診斷》等7項衛生健康標準,編號和名稱如下:
一、強制性國家職業衛生標準
GBZ 106—2020 職業性放射性皮膚疾病診斷(代替GBZ 106—2016、GBZ 219—2009、WS/T 475—2015)
GBZ 118—2020 油氣田測井放射防護要求(代替GBZ 118—2002、GBZ 142—2002)
GBZ 130—2020 放射診斷放射防護要求(代替GBZ 130—2013、GBZ 165—2012、GBZ 176—2006、GBZ 177—2006、GBZ/T 180—2006、GBZ/T 184—2006、GBZ 264—2015、部分代替GBZ 179—2006)
GBZ 169—2020 職業性放射性疾病診斷程序和要求(代替GBZ 169—2006、GBZ 156—2013)
二、強制性衛生行業標準
WS 674—2020 醫用電子直線加速器質量控制檢測規範(部分代替GBZ 126—2011)
三、推薦性衛生行業標準
上述標準自2020年10月1 日起施行,GBZ 106—2016、GBZ 219—2009、WS/T 475—2015、GBZ 118—2002、GBZ 142—2002、GBZ 130—2013、GBZ 165—2012、GBZ 176—2006、GBZ 177—2006、GBZ/T 180—2006、GBZ/T 184—2006、GBZ 264—2015、GBZ 169—2006、GBZ 156—2013,GBZ 179—2006被代替部分、GBZ 126—2011被代替部分同時廢止。
特此通告。
國家衛生健康委
2020年4月3日
5 前言
本標準依據 GB/T 1.1—2009 給出的規則起草。
本標準起草單位: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輻射防護與核安全醫學所、合肥水泥研究設計院、南華大學。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鄧君、王拓、範勝男、郝述霞、劉曉惠、孫全富、蘇旭、章誠、周青芝。
6 標準正文
6.1 1 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採用循環流氣方式進行建築材料氡射氣係數測量的方法。
6.2 2 規範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對於本文件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注日期的版本適用於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於本文件。
GB 6566 建築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
GBZ/T 182 室內氡及其衰變產物測量規範
6.3 3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於本文件。
3.1
氡濃度 radon concentration
單位體積空氣中氡-222 的放射性活度。
注:國際單位制(SI)單位爲Bq·m-3。
3.2
氡射氣係數 radon emanation coefficient
單位時間間隔內,從建材中放出的氡濃度量與同一時間在建材裏所形成的氡濃度總量的比值,常用符號 e 表示,其數值在 0~1 之間變化。
3.3
226Ra 放射性比活度 specific activity of226Ra
物質中的核素226Ra放射性活度與該物質的質量之比值。
注:SI單位爲 Bq·kg-1。
3.4
測量腔室 measuring chamber
採用不鏽鋼或有機玻璃等不易吸附氡的材料製作的,具有良好氣密性且留有進出氣口的規則容器。
3.5
測量系統氡泄漏率 radon leakage rate of measuring system
由於測量腔室的氣密性問題或管路接口泄露等原因導致整個測量系統迴路內氡泄漏的速率。
注:SI單位爲 h-1。
6.4 4 測量系統
6.4.1 4.1 測量系統構成
建築材料氡射氣係數的測量系統主要由連續測氡儀、測量腔室和相關的連接管路組成。系統構成的
示意圖參見附錄A。
6.4.2 4.2 測量系統的一般性能要求
4.2.1 測量系統的氡泄漏率(λV)應小於 0.000 7 h-1。氡泄漏率的確定可參照 5.2.1~5.2.3 進行。
4.2.2 測量腔室內自由氣體體積爲測量腔室內部體積與樣品體積之差。該體積應大於樣品、測氡儀收集腔體體積和氣路體積之和的 5 倍以上,以保證所有從建材樣品析出的氡能完全釋放至測量腔室內。
4.2.3 測量時,測量腔室內溫度應在 20 ℃~22 ℃,相對溼度應在 40%~50%。
6.4.3 4.3 氡測量儀
氡濃度的測量採用連續測氡儀,宜選用閃爍室、脈衝電離室或半導體等作爲探測器的連續測氡儀。連續測氡儀的探測下限應≤10 Bq·m-3,且在檢定或校準有效期內。
6.5 5 樣品製備與測量
6.5.1 5.1 樣品製備
用於氡射氣係數測量的建材樣品採用市售成品,測量前應儘量不改變其尺寸規格,並靜置在 20℃~22℃和相對溼度 40%~50%環境中不少於 24 h。
6.5.2 5.2 測量系統氡泄漏率的測量
5.2.1 將某一濃度(約 500 Bq·m-3~800 Bq·m-3)的氡氣充入測量腔室。採用連續測氡儀測量腔室內氡濃度變化,測量時間不少於 7 d。連續測氡儀測量氡濃度的讀數週期爲 1 h~2 h。
5.2.2 對測量系統內的初始氡濃度C0和t時刻的氡濃度C(t)按指數衰減規律進行迴歸,通過式(1)獲得測量系統氡的有效衰減率λeq:
式中:
C(t) ——t 時刻測量系統內的氡濃度,單位爲貝可每立方米(Bq·m-3);
C0——測量系統內的初始氡濃度,單位爲貝可每立方米(Bq·m-3);
t ——測量時間,單位爲小時(h)。
5.2.3 測量系統的氡泄漏率爲測量系統氡有效衰減率λeq和氡物理衰減率之差,可通過式(2)計算:
式中:
λeq——測量系統氡的有效衰減率,單位爲每小時(h-1);
λ ——氡物理衰減率,0.00755 h-1。
6.5.3 5.3 最大氡濃度和氡射氣係數計算
6.5.3.1 5.3.1 測量腔室內氡濃度
在放入樣品之前測量腔室內的本底氡濃度 Cb,測量時間不少於 1 h;將建材樣品放入測量腔室,密封腔室後,採用連續測氡儀,每隔 1 h~3 h 測量腔室內的氡濃度,連續測量時間不小於 7 d。建築材料氡射氣係數測量系統的搭建和管路連接等參照附錄 A。氡濃度的測量參照 GBZ/T 182。
6.5.3.2 5.3.2 建材放射性核素 226Ra 比活度
建材樣品中放射性核素226Ra 比活度的測量參照 GB 6566 和 GB/T 11743 進行。
6.5.3.3 5.3.3 測量腔室內最大氡濃度(Cmax)
基於腔室內不少於7 d的氡濃度連續測量數據,根據式(3)通過數據擬合方法求出腔室內最大氡濃度Cmax :
式中:
C(t)——t 時刻測量腔室內氡濃度,單位爲貝可每立方米(Bq·m-3);
Cb——測量腔室本底氡濃度,單位爲貝可每立方米(Bq·m-3);
λeq ——測量系統氡的有效衰減率,單位爲每小時(h-1);
t ——測量時間,單位爲小時(h);
Cmax ——測量腔室內氡的最大濃度,單位爲貝可每立方米(Bq·m-3)。
6.5.3.4 5.3.4 氡射氣係數
5.3.4.1 從測量腔室取出樣品後,在 105℃±5℃條件下乾燥、稱重,再次乾燥,6 h 後再稱重,直至恆重,獲得恆重狀態的樣品質量 m。
5.3.4.2 根據式(4),計算建材的氡射氣係數e :
式中:
Cmax——測量腔室內氡的最大濃度,單位爲貝可每立方米(Bq·m-3);
ARa——建材樣品的226Ra 放射性比活度,單位爲貝可每千克(Bq·kg-1);
6.6 6 不確定度的要求與評定
6.1 在報告檢測結果時,應給出不確定度的評定,方法參見附錄 B。
6.2 評定不確定度的分量應按下列類別給出:
a) 不確定度的 A 類評定:用對重複性條件測量所得量值,進行統計分析的方法評定的不確定度;
b) 不確定度的 B 類評定:採用非統計分析方法評定的不確定度。
6.3 如果遵從本標準,在實驗室條件下,測量系統測量建材氡射氣係數的相對擴展不確定度應優於 35%(k =2 或 95 %置信度)。
8 附錄B(資料性附錄)建築材料氡射氣係數測量的不確定度評定示例
8.1 B.1 氡射氣係數測量與計算的不確定度評定包括A類和B類評定
B.1.1 A類不確定度分量主要來源如下:
B.1.2 B類不確定度分量主要來源包括:
b) 建材樣品的226Ra 比活度測量系統引入的不確定度分量,uRa;
8.2 B.2 相對擴展不確定度
建材氡射氣係數測量結果的相對擴展不確定度可用式(B.1)計算,包含因子取k=2:
式中:
8.3 B.3 計算示例
表B.1給出了建材氡射氣係數測量不確度評定中各不確定度分量的典型值,並根據式(B.1)計算不確定評定結果。
表B.1 建材氡射氣係數測量各不確定度分量的典型值和不確定結果
9 參考文獻
[1] GB 50325—2010 民用建築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範
[2] The Standards Institution of Israel. ISRAEL STANDARD 5098, Content of Natural Radioactive Elements in Building Products[S]. Tel Aviv:Reshumot,2010.